永樂鎮:“四明確”建立了回訪違紀黨員送溫暖制度

農村 農民 時政 漢中紀檢監察 2017-07-16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方針,切實履行紀檢監察職能,及時瞭解掌握受處分農村黨員的思想動態,關心關懷受處分黨員的生產生活,幫助違紀黨員勇於自我超越,在脫貧攻堅工作中引領示範,奮力追趕超越。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案件審理工作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永樂鎮建立了《回訪違紀黨員送溫暖制度》,以“四明確”紮實開展回訪送溫暖活動。

明確回訪教育原則。堅持懲處與教育相結合,重在教育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以人為本的原則;堅持統籌安排,分級負責的原則;堅持組織教育與受處分人自我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堅持真情關懷,以鼓勵激勵為主的原則。

明確回訪教育對象。回訪教育對象為:受留黨察看處分尚未恢復黨員權利的農村普通黨員;受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農村普通黨員;受黨紀處分後仍在村級領導班子任職的人員;因犯失職類錯誤而受處分的村級黨員幹部;其他有必要進行回訪教育的農村黨員。

明確回訪教育內容。聽取被回訪人對所受處分的意見及對所犯錯誤的認識、吸取的教訓和處分後的整改情況;對被回訪人提出的有關其本人處分方面的問題進行答覆;瞭解被回訪人所在村幹部群眾對其認識和改正錯誤及思想、工作等方面情況的反映和評價;瞭解被回訪人受處分後村級組織對其黨紀處分決定執行和紀律懲戒的落實情況;對被回訪人進行黨紀政紀、法律法規和政策教育;做好被回訪人的思想教育和相關疏導工作;瞭解受處分人員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難情況。

明確回訪教育程序和方法。回訪教育前鎮紀委應指派回訪教育人員,填寫《永樂鎮受黨紀處分人員情況摸底表》,擬定回訪要點;回訪教育前各村黨支部要了解受處分黨員幹部在實際工作中的表現,是否有思想包袱,瞭解周圍群眾對受處分人員的評價,及時反饋給鎮紀委;回訪教育時可採用找被回訪教育人談話、請所在村領導班子成員對被回訪教育人進行民主測評、個別座談了解等形式進行;回訪教育後應及時填寫《永樂鎮受黨紀處分人員回訪教育登記表》,認真總結回訪對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和認錯態度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解決方法等形成綜合書面材料,上報鎮紀委備案,由鎮紀委統一向鎮黨委彙報,同時,並將回訪教育情況反饋給被回訪教育人所在村黨支部;回訪教育材料應及時整理歸檔,作為制定幫扶措施的依據;針對回訪中瞭解和掌握的受處分人的不良思想傾向和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一方面由村黨支部及時進行疏導,由支部書記與其結對幫扶;另一方面由鎮黨委研究對受處分人員進行產業扶持、生活困難救助等,同時對轉化好、能夠帶領其他黨員群眾增收致富的典型進行重點扶持並適當給予獎勵,並填報《永樂鎮受黨紀處分人員回訪教育幫扶措施登記表》。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