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整治佔道違停:電動摩托車等車輛不可在人行道任性停車

西安整治佔道違停:電動摩托車等車輛不可在人行道任性停車

為進一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營造安全有序、文明暢通的城區道路交通安全環境,4日,西安市城管局印發《西安市城管系統深化整治機(電)動兩三輪車四輪低速電動車工作實施方案》,即日起進一步加強與公安交警、交通、市場監管、工信等部門聯合執法力度,強化對違法佔用人行道停放車輛的治理,電動摩托車等車輛將告別佔用人行道任性停車。

方案要求,各區縣、開發區管委會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要加大對機(電)動兩三輪車、四輪低速電動車佔用人行道違法停放的查處力度,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合執法;配合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門做好轄區內交通亂象的拉網排查工作,重點做好人流密集區域、交通樞紐區域、城市主幹道等問題集中區域的違法佔用人行道停放亂象的整治工作。整治過程中,結合職責分工建立工作臺賬,如發現涉黑涉惡問題及相關線索,要注意收集人員基礎信息及其活動規律,及時將情況反饋、移交至轄區公安機關和掃黑辦處理。

各單位要結合轄區重點區域整治要求,落實人盯車巡,加大重點部位的治理力度,做到治理一處,鞏固一處,防止整治工作反彈回潮。對於整治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阻撓執法、人身安全等問題,要提前考慮,制定應急預案,妥善安全處置,確保整治工作有序、順利開展。要主動對接和配合公安交警、交通、市場監管、工信等部門,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對交通亂象重點區域,要配合主管部門集中力量、集中組織,多管齊下,進行源頭治理。

專項整治期間,各單位要保證每月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定期開展聯合執法。對於重點區域、群眾反映強烈區域,要實施掛賬管理,限期完成整治任務,確保如期銷賬。市城管局將對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建立臺賬,不定期暗訪和督導,對於整治措施不得力,致使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或媒體曝光的區域,將倒查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並予以通報。(西安日報記者 劉雪妮 西安晚報記者王海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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