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違章是違停 武漢將立法解決停車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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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車位不足,“回家過夜”的停車剛需難以滿足;道路內停車,交管部門三天兩頭“貼罰單”,違停行為屢禁不止……“停車誰來管”“停車難”“亂停車”等問題,困擾著廣大市民。

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提出“實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城市停車場、城鄉冷鏈物流設施建設等補短板工程,加快推進信息網絡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

8月23日至24日,武漢市機動車停車場協會主辦的第三屆“東湖論建——助力軍運城市停車場及充電樁投資建設高峰論壇”舉行。來自國家發改委、公安部等部門、華為雲等企業的專家,為城市停車場及充電樁投資建設出謀劃策。

武漢超過五成違章是違停

據瞭解,公安交管部門在停車執法上投入了大量精力。全國36個大中城市中,機動車道路交通違法查處比例最高的是違規停車,佔所有查處總量的24.3%,武漢則超過50%。

“投入瞭如此多的警力執法,開了這麼多罰單,路邊違停依舊得不到改善,原因是什麼?我們的違停成本太低了。”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政策規劃師主任助理朱建安說,在部分城市,違停的罰款與兩三天的停車封頂費用差不多,難以形成震懾效果。

朱建安認為,下一步,還應推動民警巡邏,增加執法車攝錄、監控設備抓拍,加大拖車力量,把違停行為逐步納入信用平臺中,通過增加電子警察、記分等手段提升違停成本。

今年4月,公安部首次針對停車這一專項工作在西安舉辦現場會,6月,聯合住建部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城市停車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也是首次牽頭針對停車出臺相關文件。

“加強執法是解決停車問題的牛鼻子。”國家發改委交通運輸研究所主任程世東指出,《意見》的出臺表明,公安部門將加強執法,這是政府履責的體現,也是停車治理和停車產業化的切入點,更是城市交通治理的必要手段。

停車場供需矛盾突出

與加強執法觀點相對應的,是加大停車場供給。

據公安部交管局統計,從2015年至2019年4月,我國汽車保有量達300萬的城市,從3個飛速發展到11個。然而停車設施建設和管理機制卻沒有配套跟上。

以武漢為例,該市每年汽車保有量增長約40萬輛,而去年新增車位僅12萬個,今年有望增加20萬個。另有數據顯示,截至今年3月,武漢機動車保有量已達322.5萬輛,而直到今年6月,武漢機動車停車泊位為299萬個。以此估算,停車位缺口30餘萬個。

據武漢市機動車停車場行業協會相關人士介紹,一方面,政府、社會對停車位有很大需求;另一方面,武漢現有停車場絕大多數是自走式傳統停車場,佔地面積大,單位面積停車數量少。新興起的高度節地、方便高效、智能化程度高的垂直升降類車庫、平面移動類車庫、巷道堆垛類車庫以及利用地下空間修建的停車庫較少。8個月前,在漢陽區龍陽大道的湖北省交規院立體停車樓,全省首座“垂直升降大轎箱”全智能立體塔庫建成投產。該車庫佔地面積約730平方米,共8層,可存車180輛。車輛按提示駛入停車區後,車主走出車庫按下停車按鈕,車庫門關閉,顯示屏顯示車輛經機器手搬運存入的全過程。取車時,車主掃描二維碼繳費,車輛就會運至出庫口。存取車全過程僅需2分鐘。

“雖然目前鼓勵建集約化、智能化停車場庫,但我們認為力度不夠,步伐太慢。”武漢市機動車停車場行業協會相關人士表示,機動車停車場(庫)建設涉及市發改(物價)、城建、交委、財政、國土規劃、城管等多個部門,目前責任主體過於分散,市區兩級不對應、信息不暢,且不同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權限辦事,對本部門以外的政策理解亦有偏差。這種“九龍治水”的方式,對緩解停車難的作用十分有限。“應該借鑑杭州、西安等城市由一個部門全過程負責的做法。”

年底將立法規範停車場建管

根據公安部和住建部意見,我國將完善停車管理制度,理順停車管理體制機制,推動地方立法。目前,全國36個大中城市中,已有13個城市為停車場建設管理立法。

去年8月,武漢市委市政府成立停車場及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和指揮部,全面統籌協調,強力推進該市停車場及充電樁建設工作。

該小組成員、武漢城投停車場投資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程斌介紹說,目前武漢市相關的指導政策,是2008年開始實施的《武漢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停車場和充電樁建設運營尚無任何政策。政策的滯後及缺失,導致各區(功能區)在停車場建設項目推進中,普遍存在項目落地難、建設進展慢、運營不規範等問題。

今年上半年,該市指揮部組織起草了《武漢市停車設施及新能源配套設施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目前已提交武漢市司法局進入立法程序,計劃於年底前出臺;《武漢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修訂工作已啟動,並納入武漢2020年立法計劃;武漢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優惠政策正按相關程序加快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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