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水城招聘村(居)合同制文書100名簡章(9月4日-9月8日報名)

面試 體檢 法律 社會保險 六盤水中公教育 六盤水中公教育 2017-09-06

為切實開展水城縣脫貧攻堅工作,加強水城縣村(居)幹部隊伍建設,促進水城縣經濟、社會建設又好又快發展,水城縣2017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村(居)合同制文書100名,本次招聘人員被聘用的,到水城縣所轄村(居)擔任文書工作。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完成,根據《水城縣村(居)幹部職業化管理辦法(試行)》(水黨辦發〔2016〕10號)等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制定本簡章。

2017水城招聘村(居)合同制文書100名簡章(9月4日-9月8日報名)

本圖來源於六盤水中公教育

一、招聘工作的程序及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採取考試與政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的“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佈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村(居)合同制文書計劃為100名。100名計劃分為A、B兩類職位進行報名,報名時由考生自主選擇報名職位,不限專業。招聘計劃職位分類如下:

A類:73名(A1職位:25名、A2職位:24名、A3職位:24名)。經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等環節全部結束後按照得分高低排列順序進行選崗到村(居)任職。

B類:27名。不設置職位,經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等環節全部結束後由水城縣委組織部根據實際需求統一安排工作。

具體招聘職位詳見《水城縣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村(居)合同制文書職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招聘對象

貴州省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外省戶籍的貴州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具有所需要的相關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要求。

5.年齡在18週歲以上(1999年9月4日以前出生)、35週歲及以下(1982年9月4日及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可放寬到40週歲(1977年9月4日及以後出生)。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畢業生;

2.尚未畢業的在讀大學生;

3.現役軍人;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的人員;

7.曾因貪汙、行賄受賄、洩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8.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9.不符合招聘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

四、報名

報名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現場報名,具體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實施。

(一)報名時間

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

上午9:10至下午17:30。

(二)報名地點

中共水城縣委組織部村幹職業化管理服務辦公室(水城縣人民政府綜合樓左側4樓)

(三)報名要求

1.報名時收取報名費100元/人,參加報名的考生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照片5張。認真填寫《水城縣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村(居)合同制文書報名表》(報名表可在水城縣政府網上下載,也可以現場領取)。考生報名時不如實提供真實信息,若有弄虛作假行為,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代填代報的視同考生本人填寫),報名審核通過後現場發放《筆試准考證》。

2.在職人員報考還需提交所在工作單位及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在職教師須提交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3.“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報考還需提交以下資料:①“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願者”需提交“基層項目服務證書”或由所在縣區“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證明。②“一村一大”和“到村任職”人員需提交“基層項目服務證書”或由所在縣區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辦公室出具的證明。

本次公開招聘村(居)合同制文書共計劃招聘100人,若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達不到1:2比例,相應調減招聘計劃數,並在水城縣人民政府網上公佈。開考比例按報名時符合條件且獲得准考證的人數為準,報考考生由於自身原因未參加筆試的,計入開考比例,其筆試成績按“0”分計算。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如實填寫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一經查證不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資格。

五、筆試

筆試工作在水城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

(一)筆試

1.筆試:閉卷考試。

2.筆試時間及筆試地點:

筆試時間:2017年9月16日上午9:00-11:30

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准考證》

(二)筆試時須持證件

考生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准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六、面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

面試工作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面試方式、時間、地點等在水城縣人民政府網上另行通知。

(二)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後佔60%,面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後佔4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

七、體檢

根據招聘計劃數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並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若筆試成績也相同,由縣招聘辦另行組織加試筆試,加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

體檢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由招聘辦組織體檢,在規定時間內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鑑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水城縣人民政府網上另行通知。

八、政審

政審工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政審時間詳見水城縣人民政府網上的有關通知。政審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政審對象,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政審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政審為不合格,由縣招聘辦報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定向到具體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4.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5.報名時虛構或隱瞞個人工作單位、學歷資格、政治面貌等相關身份信息獲取報名資格的人員。

6.截止到政審時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視為政審不合格。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8.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9.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或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人員。

九、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水城縣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有異議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確定崗位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招聘簡章》組織報考A類考生選崗。報考B類考生,由水城縣委組織部根據實際需求統一安排到各村(居)擔任文書工作。對不服從組織安排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

(三)聘用審批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填寫《水城縣村(居)合同制文書聘用審批表》及簽訂《水城縣村(居)合同制文書聘用合同》聘用合同2年一簽,合同期內不得自行離職離崗,在聘用期內第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給予解聘。聘期滿2年,年度考核合格,自願留任的續簽聘用合同。

經縣委組織部審核下文辦理聘用手續後並備案。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所安排的單位報到,超過規定時間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待遇保障

(一)聘用的合同制文書安排到水城縣各村(居)工作。

(二)聘用的村(居)合同制文書不佔編制,實行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單位與縣委組織部共同考核。

(三)工資待遇:參照我縣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管理崗位人員工資標準執行。聘期內工資全額納入財政預算。

(四)社會保險:參照現行《村幹部職業化管理辦法》實行。

(五)其他待遇:不購買住房公積金;年終考核合格,考核獎按照每人5000元發放。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紀律,如有違反相關規定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三)所有環節不予遞補。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五)公開招聘考試期間,有關事宜將在水城縣人民政府網上公佈,請考生密切關注水城縣人民政府網公佈的相關招聘信息,因考生未認真閱讀簡章或未留意公佈的事宜而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六)考生聯繫電話要保持暢通,以便聯繫。

原文標題:水城縣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村(居)合同制文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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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水城縣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村(居)合同制文書職位一覽表.xlsx

2.水城縣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村(居)合同制文書報名表.xls

水城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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