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泉快評」瑪莎拉蒂女撞無辜寶馬應以重罪儆效尤

「泓泉快評」瑪莎拉蒂女撞無辜寶馬應以重罪儆效尤

7月3號晚上10點42分,河南永城發生一起交通事故,23歲女子譚某醉駕一輛瑪莎拉蒂,與路邊多輛汽車發生剮蹭後逃逸,隨後行駛到路口時,追尾一輛正常等紅燈的寶馬,致使對方車輛燃燒,造成2人死亡,4人受傷。警方通報,肇事司機譚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67.66毫克/百毫升。目前,永城市公安機關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對犯罪嫌疑人譚某某及肇事車內的其他兩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富二代、瑪莎拉蒂、血液酒精含量超醉駕標準1倍等等,這些標籤讓這起“瑪莎拉蒂撞寶馬”事故引發輿論廣泛關注。正在等紅燈的寶馬車和醉酒駕駛的瑪莎拉蒂,一個在遵守交規,一個卻在以身試法。嚴懲。對社會輿論來說,嚴懲肇事者,不僅是給守序者最大的尊嚴, 而且也讓酒後駕駛成為不敢碰的高壓線!

對此請聽評論員泓泉發來的快評

本人不支持動輒符號化認定一些事情,但是客觀上講確實有時候符號化也並非都毫無道理。比如富二代自然開豪車的多,二代年紀輕涉世未深不知輕重沒有邊界意識,於是超速酒精超標之類的一概不在其應有的邊界意識內,反正他們信奉錢能擺平的都不是大事情。於是往往會導致一些大事情特別是大事故發生!

這都往往了,於是多次此類事件或者新聞出臺後,可不符號化越來越被鑿實?站在這樣的認知上,今天這件事中的女主人公我們是否也可以將涉世未深不知輕重沒邊界意識加在她的頭上?造成兩死四傷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能否給生產此類富二代產品的一些家長乃至我們的社會好好地上上一課了?包括一個二十出頭的姑娘家家的,沒事喝那麼多酒好沒邊界的違法酒駕,還有比這更說明其素質家教的真相的麼?

其次,本人過去評論說酒駕不是你自己是否拿自己生命當回事的問題,而是是否拿公共社會中其他人的生命當回事的問題,嚴格意義上,酒駕醉駕其實都應該涉嫌故意殺人,因為一旦酒駕醉駕,車輛是不是你的甚至是不是你在開都是問題了,意識模糊甚至動輒意識喪失情況下,那麼一個飛馳電掣的大傢伙可不人擋殺人佛擋殺佛啊!你在明知道自己喝醉了情況下還要去開車,這跟你去故意殺人有多大區別?如果站在這個高度上量刑,酒駕醉駕是否會從我們生活中消失得更快?類似今天我們說到的這慘痛的事故—-特別是那二死四傷是否就會避免?如此我們都願意看到的結果,僅僅加大違法成本即可,有何不值得考慮的?

其三,比較冤的是寶馬車裡那幾位無辜死傷者,憑什麼遵紀守法卻會遭遇苦厄?從鼓勵遵紀守法的角度說,如何以技術手段來約束類似酒駕醉駕超速這樣的問題已經越來越迫切!包括我們的技術人員能否在機動車技術層面做一些硬性約束—比如酒味大人員坐駕駛座上機動車自動鎖閉?再比如加大對傷害顯性遵紀守法者的懲罰力度、尤其是民事訴訟上,你不有錢嘛,給你們有錢找不到北的人家找到一個找到北的方法,讓你賠個刻骨銘心甚至傾家蕩產!在安慰守法者家屬同時,也讓那些真正不知天高地厚的人,長長記性!這有何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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