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連雲港:太嚇人了!一點鄰里矛盾,他從自家挖坑想給鄰居投毒

連雲港 江蘇 農藥 刑法 技術 經濟 江蘇網警 2019-06-11

因與鄰居多年不和,積怨之下,連雲港的馮某將自家牆體裂縫處砸出一孔洞,向孔洞投放除草劑,企圖向鄰居胡某家水井投毒,萬幸的是沒有造成嚴重後果。連雲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對該起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判決被告人馮某免予刑事處罰。

江蘇連雲港:太嚇人了!一點鄰里矛盾,他從自家挖坑想給鄰居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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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某因自家房屋牆壁裂縫,懷疑是鄰居胡某家院內水井所致,多次找胡某及村幹部,要求將該水井填平未果。積怨之下,2018年1月16日,馮某用鐵錘等工具順著自家牆體裂縫位置,將自家屋後與胡某搭界的滴水坡砸出直徑23cm的孔洞,後使用撬棍下挖深達80cm的小洞,馮某向該孔洞傾倒二甲四氯半瓶、強驃精噁唑禾草一瓶,企圖通過土壤滲透的方式向胡某家院內日常使用的水井投放除草劑“使壞”。次日早上,胡某發現水井有異味後報警。公安機關案發後在胡某家水井中提取水樣,在送檢的井水水樣中檢出噁唑禾草靈和吡唑解草酯成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馮某明知系農藥,有毒且人不能喝的情況下,為報復他人而通過土壤滲透的方式進行投毒,在公安機關提取的巷道內土壤及井水樣本中均檢見農藥成分。被害人胡某的親戚及周邊鄰居均會使用涉案水井,被告人馮某的投毒行為對不特定人群的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其行為符合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構成要件,其行為已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馮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馮某通過土壤滲透的方法投毒,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且其投放的農藥系除草劑,毒性低,劑量少,犯罪情節輕微,綜合全案情節,可以對被告人馮某免予刑事處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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