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傘破網”,我們在行動 — —蘭州市第一例“保護傘”被城關區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

蘭州 黑社會 政治 蘭州城關檢察 2019-07-07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檢察院堅持以辦案為中心,注重在“打傘破網”上加大力度,破解難題,形成了強大的震懾效應。

2019年6月中旬,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負責人帶領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檢察官助理,應蘭州市城關區監察委員會邀請,提前介入原蘭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行動大隊教導員陳某某涉嫌受賄罪、行賄罪一案調查,瞭解案情,引導取證,並就該案提出16條調查意見。

犯罪嫌疑人陳某某從警三十餘年,具有較強的反偵察意識,在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前,第三檢察部提前開會部署,強調掃黑除惡,打擊的是黑惡勢力,淨化的是政治生態,對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我們本著優先審查、從嚴懲處、嚴格保密、嚴加防範的原則,就犯罪嫌疑人陳某某的押解、指紋採集、體檢等安全事項作出了周密部署。6月26日,在蘭州市城關區監察委員會將案件移送審查後,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決定拘留並由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執行拘留。

腐敗問題是“關係網”和“保護傘”的併發症,“關係網”不破,“保護傘”不除,黑惡勢力就掃不乾淨。經審查,7月4日,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檢察院對陳某某以涉嫌受賄罪、行賄罪決定逮捕,該案是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蘭州市首例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也是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後,城關區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辦理的第一起職務犯罪案件。有“黑惡”往往有“傘”,掃“黑”除“惡”首先要去“傘”,城關區人民檢察院在案件辦理過程中認真落實“兩個一律”、“一案三查”要求,確保“掃黑除惡”與“打傘破網”同頻共振、同向而進,嚴格依法辦案,準確、有力懲處黑惡勢力犯罪,聚焦黑惡勢力背後的腐敗問題,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繼續向縱深推進,堅決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堅決打掉黑惡勢力保護傘,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貢獻檢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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