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人!蘭州高新區、酒泉衛生系統、卓尼縣公安局招聘啦

2019甘肅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招聘公告

因工作和發展需要,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蘭州高新區)面向全省範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3名(詳見《職位簡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為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83年5月1日至2001年5月1日期間出生),具體學歷、專業及報考年齡以《職位簡表》中的崗位要求為準(部分面向退伍軍人招考的崗位學歷可放寬到中專及以上)。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職位規定的具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違法犯罪受到行政、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

2.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各類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方式

2019年5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在高新區科技孵化大廈三樓政務大廳(蘭州市城關區雁南路555號)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

2.報名所需材料

(1)戶口本、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複印件;

(2)近期免冠兩寸同版彩色照片3張;

(3)有相關工作經歷的人員需提供本人所在單位證明材料;

(4)《蘭州高新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正反面打印),張貼同版近期免冠兩寸彩色照片。報名表格在“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網站(http://www.lzhtp.gov.cn/)下載。

(二)筆試

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公共基礎知識、法律法規知識等,採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佔綜合成績的60%。

筆試時間:2019年6月2日(星期天)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詳見准考證。

(三)面試

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人際溝通能力和儀容儀表等,滿分為100分,佔綜合成績的40%。應聘人員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相同職位招聘名額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採取取消招聘計劃、減少招聘人數、合併招聘崗位等方式進行調整。

面試時間: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17:00,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及政審

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按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對體檢合格人員從政治思想、道德品德、平時表現及遵紀守法等方面情況進行政審,政審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五)公示及聘用

政審合格人員在蘭州高新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經公示無異議者,由組織人事部門負責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三、薪酬待遇

招聘人員需簽訂聘用合同,聘期為2年,其中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執行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工資待遇按照蘭州市聘用人員有關規定執行。招聘人員參加企業單位各項社會保險。

四、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競爭、擇優原則,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接受社會監督。

本公告由蘭州高新區組織人事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0931—8279386、8279731

舉報信箱:[email protected]

舉報電話:蘭州高新區紀工委(監察局)0931—8552497

附件:蘭州高新區招聘工作人員職位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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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高新區組織人事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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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肅酒泉衛生系統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促進事業單位健康發展,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事業單位工作需求,計劃在第十三屆甘肅地區校園巡迴醫療衛生專場招聘會期間,為酒泉市部分縣(市、區)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此次計劃招聘工作人員58名,其中:肅州區11名,金塔縣18名,瓜州縣28名,敦煌市1名。具體計劃詳見《酒泉市2019年衛生系統事業單位校園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表》,以下簡稱《崗位簡表》。

二、招聘範圍

符合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崗位簡表中年齡要求35週歲以下的,為1984年1月1日以後出生。

2.2019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於2019年8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僅取得畢業證而未取得學位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3.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

4.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崗位簡表》。持有招聘崗位專業執業資格證者優先。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到黨紀、政紀(校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學生、現役軍人。

5.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四、招聘組織

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牽頭,會同市衛健委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招聘具體工作由各縣(市、區)組織實施。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本次招聘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在甘肅省衛生職業學院和甘肅省中醫藥大學指定的報名點統一組織報名,並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

1.報名:應聘人員持身份證和相關材料在相應的報名地點報名。

現場報名時間及地點:

5月21日9:00-12:00 甘肅省衛生職業學院

5月22日9:00-12:00 甘肅省中醫藥大學

報名前,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招聘崗位條件”,報名時,每位考生限報招聘崗位列表中的一個崗位。

現場報名的考生須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見附件,提前下載填寫,現場提交)。

(2)《誠信承諾書》(見附件,自行下載打印或現場提供)。

(3)2019年即將畢業的在校生提供就讀高校畢業生就業部門出具的推薦證明、學生證、就業協議書、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學業課程成績單原件等相關資料;往屆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在校期間學業課程成績單原件。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5)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證明材料。

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須真實、準確。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報名小組統一負責。根據擬招聘人員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報名資格審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向報名人員告知並說明理由。

(二)考試。此次招聘考試分為筆試與面試。

1.筆試:筆試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採取查看核實報名人員所提交的由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學業課程成績單原件(或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的複印件)的方式進行,學業課程成績均為合格的全部進入面試環節,學業課程成績出現不合格經補考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根據崗位要求確定是否聘用。因參加各類比賽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部分學業課程補考的,以補考成績為準,同時提供參加補考的證明材料。

2.面試。面試工作由招聘工作小組統一組織,採用結構化面試及專業知識問答等方式組織實施。面試內容由招聘工作小組根據崗位需求確定,面試測試小組應對每位應聘人員客觀、公平、公正地進行評價,集體現場打分,當場亮分,當場彙總成績。面試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工作小組協商確定後通知面試人員。

本次面試的合格分數線為80分。合格分數線也是應聘人員的錄用入檔線,不論崗位報名人數多少,達不到入檔線的考生,一律不得簽約聘用。

(三)確定簽約人選。面試結束後,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底分,按照各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簽約人選。同一崗位面試成績相同時,由用人單位研究是否聘用,如用人單位崗位緊張,無法全部聘用時,採取加試的方式確定擬聘用人選,加試方式同面試。擬聘用人選確定後,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公示,公示期1天。對公示期有反映的考生,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進行核查,經查存在影響擬聘用情形的,取消擬聘用資格。

(四)簽約。由各用人單位負責,按招聘領導小組公示的人選名單組織實施。

(五)考察。對簽約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內容為與報名簽約人員面談,查閱有關證書,瞭解所學課程、專業方向、學術背景、興趣特長、就業意願;通過徵詢簽約人員畢業院校、原戶籍地公安派出所、鄉鎮(社區)意見,對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工作業績(學業成績)、家庭情況及主要特長等進行綜合考察,形成書面考察結論。

(六)報備。招聘報名結束,市人社局現場收取報名花名冊,其他招聘形成的材料交市衛健委保管,簽約情況於校園招聘會結束30天內,報市人社局、市衛健衛備案,逾期不報備的,招聘無效。

(七)複審。2019年8月31日前,對擬聘用人員的檔案、證件進行復審,在檔案中發現影響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等證件資料的,缺少任何一項或有弄虛作假情形的,取消擬聘用資格,被取消擬聘用資格的責任由應聘人負責。

(八)體檢。與招聘單位簽訂了擬聘人員協議的學生畢業後,由各縣(市、區)參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文件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人員,終止擬聘協議。

(九)聘用。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各縣(市、區)提請市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聘用時間以市人社局批文為準。

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3.體檢、考察、複審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形成的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進行遞補。

4.招聘會結束後主動放棄形成的空缺崗位,本次招聘不再遞補。

5.本次招聘的專業技術人員,一經聘用,五年內不允許調離招聘單位。

7.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組解釋說明。

8.報名諮詢聯繫人及電話:

肅州區:藺國瑞 18993738558 閆君 09372650678

金塔縣:李 軍 15095653433

瓜州縣:李振斌 13893719690

敦煌市:張文婷 17745883632

9.監督電話:

市人社局 09372618488

市衛健委 09372664380

電話受理時間: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附件:酒泉市2019年衛生系統事業單位校園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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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社局 酒泉市衛健委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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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縣2019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強化全縣維穩處突、治安防控及公共安全管理,更好的打擊違法犯罪,服務人民群眾,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規範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16〕119號),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規範甘南州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州政辦發〔2019〕17號)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此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堅持“公正、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採取統一方案、統一命題、統一閱卷、統一公示的方式,按報考崗位聘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具有卓尼本地戶籍(自公告發布之日以後將戶籍遷入卓尼縣內的考生不得報考);

4.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條件可放寬至中專或高中學歷)、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5.具備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疤痕、胎記,無殘疾、無紋身等特殊印記,無口吃,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傳染性疾病)。雙眼矯正視力不得低於0.8,無紅綠色盲;

6.男性淨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淨身高1.58米及以上;

7.年齡限定:男性為18週歲及以上、30週歲及以下,女性為18週歲及以上、25週歲及以下(以公告發布之日起計算);

8.熱愛公安事業,自願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服從組織安排;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治安、刑事處罰或免於治安、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黨、團籍的;曾被開除公職或公務員辭退不滿5年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近三年曾受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查看等處分的;

(2)本人或其家庭成員、近親屬散佈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的;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3)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或者公眾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未按期取得畢業證人員及2019年應屆畢業生;

(7)其它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名額

計劃招聘90名(其中男85名,女5名),詳情見卓尼縣2019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

四、加分條件

對於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縣公安局民警職工(含退休、病故)子女,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退伍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在招聘中給予政策傾斜,在筆試成績上加3分,最多加一次,不得累計加分,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招聘程序為發佈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政審、資格複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

2019年5月24日—5月2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卓尼縣公安局

3.報名方式:初審人員按照相關要求對報考人員身高、視力進行預審核合格後,報考人員填寫《卓尼縣2019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報名時需提供本人畢業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登錄學信網按提示生成)、身份證、戶口本、退伍證(退役軍人)、結婚證(因婚遷入人員)等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

4.考生必須本人攜帶相關資料原件及複印件參加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不得代報、代辦理;

5.考生報名時需攜帶近期藍底正面免冠二寸照片6張;

6.繳納報名費150元;

7.每個考生限報一個崗位,招聘崗位報名人數必須達到1:3開考比例,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後,相應縮減招聘名額至開考比例。

(二)招考方式及程序

1.筆試

筆試參考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公安基礎知識》。筆試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採用閉卷方式進行,一律用漢語作答,百分制計算。所有考生考試時,須持《准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身份證遺失的應試人員,應在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補辦有效臨時身份證。確因時間原因無法補辦的應試人員,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

(1)筆試時間:2019年6月15日(09:00—11:00)

(2)筆試地點:卓尼縣(具體地點以准考證為準);

(3)准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 2019年6月12日—6月14日在卓尼縣公安局領取;

(4)筆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由高到低的方法排序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面試

(1)面試人員按照參加筆試考試成績由高到低1:3的比例進入面試(筆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准考證》原件、面試通知單參加面試。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報考雙語崗位(4001)的考生,必須使用藏漢雙語(安多藏語)進行面試,如不會使用藏漢雙語,無面試成績;

(2)面試內容

面試內容主要就應聘者的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責任感與進取心、應變能力、形象氣質、實踐操作等綜合素質方面進行考察;

(3)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面試通知單為準。

3.考試綜合成績確定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三)體能測評

進入面試人員全部參加體能測評,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准考證》、面試通知單原件參加。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 48號》組織進行,共3個項目,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得進入體檢程序;按報考崗位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為零者,不得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能測評的具體項目和標準如下:

1.男子組:

10米×4往返跑:所用時間≤13″1為合格;

800米跑:所用時間≤4′25″為合格;

縱跳摸高:≥245cm為合格。

2.女子組:

10米×4往返跑:所用時間≤14″1為合格;

600米跑:所用時間≤4′20″為合格;

縱跳摸高:≥210cm為合格。

(四)體檢

根據應試人員的最終成績,按崗位擬聘用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體檢。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個人承擔。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複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複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複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複檢申請,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報考人員到另外醫院進行復檢。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複檢只能進行一次, 體檢結論以複檢結論為準。

報考人員應嚴格遵守體檢規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實有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對於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實的報考人員,給予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的處理。

體檢不合格者,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准後,按該崗位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為零、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得遞補),遞補只能進行一次。無正當理由放棄體檢者,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五)政審

體檢結束後,卓尼縣公安局負責對擬招聘人員進行考察政審。政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從本崗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六)資格複審

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擬聘用人員的畢業證、戶籍等相關證件資料進行復審,高校畢業生需提供就業報到證(擇業證);未能在資格複審時按要求提供畢業證等信息或發現提交信息及證件有弄虛作假的,將取消本次招聘資格,並由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進行等額遞補。

(七)公示

對擬招聘人員,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對外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核實。對確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報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後取消資格,並由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進行等額遞補。

(八)聘用辦法

1.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且無異議,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報縣政府審批同意後,統一填寫《卓尼縣聘用警務輔助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

2.警務輔助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工資按崗位工資的80%發放),試用期滿經縣招聘領導小組考核合格後正式聘用。由縣公安局與本人簽訂《聘用合同》,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崗位工作,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期滿後經考核合格,根據相關規定續聘,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六、工資待遇及保障

1.此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為合同制工作人員,不佔用公安專項編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相關待遇;

2.警務輔助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值班補貼四部分組成。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按規定由個人和用人單位分別繳納。

(1)基本工資2800元/月;

(2)崗位工資分崗位基本工資和等級工資:

①崗位基本工資800元/月;

②等級工資300元/月;

(3)績效工資124元/月;

(4)值班補貼為355元/月;

(5)下列項目從警務輔助人員工資中直接扣除:

①個人所得稅;

②應繳納社會保險中個人支付的部分;

③住房公積金中個人支付的部分;

④其他依法依規應扣除的部分。

3.警務輔助人員社會保險(五險一金),按照企業繳費標準按月核定,單位繳費部分由縣財政列入當年預算全額保障繳納,個人繳費部分由警務輔助人員繳納,縣公安局代為扣繳辦理;

4.縣公安局為聘用人員提供辦公場所,配備必要的執勤及安全防護裝備;

5.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公休假、產護假等福利待遇。

七、其它事項

1.為了便於通知考務事宜,請考生報名時預留的聯繫電話保持24小時暢通;

2.本次招聘考試實行“裸考”,考生參加筆試、面試時僅需攜帶准考證、面試通知書、身份證,其他物品一律不得進入考點,考點也不提供物品保管。

諮詢電話

縣人社局: 0941-3622029

縣公安局: 0941-5934080

監督電話

縣紀委監委:0941-3621422

附件:卓尼縣2019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

201人!蘭州高新區、酒泉衛生系統、卓尼縣公安局招聘啦

卓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卓尼縣公安局

2019年5月17日

來源:蘭州高新區網站、酒泉市人社局網站、卓尼人社(ID:znxrlzyhshb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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