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 | *ST康得回覆關注函,稱抽逃康得碳谷出資系現金管理協議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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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ST康得(002450.SZ)回覆深交所關注函。

針對此前康得碳谷的股東大會,深交所要求公司自查是否存在信息披露滯後的違規情形。公司解釋稱,公司收到康得碳谷股東會會議通知至康得碳谷股東會召開期間,正處於公司原管理層團隊陸續辭職,新管理層團隊尚未正式上任這一特殊期間,公司主要部門的工作人員也發生一定變動,同時,公司於7 月 5 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公司各部門就《事先告知書》中所述的相關情況優先開展全面調查、核實工作,上述情況客觀上對公司內部信息傳遞及處理的及時性造成了暫時性的不利影響,一定程度影響了康得碳谷股東會召開這一信息披露的及時性。

針對康得碳谷的出資情況,公司回覆稱,至此,全體股東累計出資金額人民幣42億元整,其中,榮成國資實繳20億元,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繳20億元,康得集團實繳2億元,榮成國資和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均已完成約定的出資義務。

公司稱,根據公司收到的康得碳谷《股東會臨時會議的通知》,鍾玉、康得集團、康得新通過康得集團及其關聯方將全部出資予以抽逃,但經公司內部調查以及參與證監會閱卷所獲得的初步信息瞭解,對康得碳谷的抽逃出資主要系因康得碳谷加入了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單支行與康得集團之間簽訂的《現金管理業務合作協議》所致,根據《現金管理業務合作協議》的約定,康得碳谷作為現金歸集的成員單位,其資金被實時歸集至康得集團在北京銀行開設銀行賬戶中,從而致使康得碳谷的資金被劃轉,公司並不存在抽逃對康得碳谷出資的行為及事實,鑑於此,公司對於康得碳谷《股東會臨時會議的通知》所述的內容,存在質疑,與榮成國資、康得碳谷之間就該事實的認定存在爭議,針對該爭議,公司目前已聘請專業律師團隊,對上述事宜進行調查取證,未來不排除將採取談判、訴訟等方式維護公司及其股東的合法權益,同時,相關監管機構目前也已介入該案件的調 查,最終結論將以法院及相關監管機構的認定結論為準。 截至本回復出具日,康得碳谷對於其主張的“鍾玉、康得集團、康得新通過康得集團及其關聯方將全部出資予以抽逃”,尚未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7月19日,康得碳谷召開臨時股東會,審議了《關於解除康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資格的議案》,該議案因85.71%股權所代表的表決權同意而獲得通過。

位於山東榮成的康得碳谷是康得集團碳纖維業務最大的生產基地。根據此前公告,2017年10月13日,上市公司、康得集團與榮成國資共同投資康得碳谷,公司擬向康得碳谷增資20億元,佔增資後康得碳谷註冊資本總額的14.29%,康得集團增資90億元,佔增資後註冊資本總額的71.42%;榮成國資增資20億元,佔增資後註冊資本總額的14.29%。

2017年10月,康得集團將現金出資改為現金及其所持中安信股權的方式出資,出資時間調整為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8年5月,康得新在回覆深交所問詢函中稱其20億元增資款已到位,大股東康得集團的90億元僅到位2億元。隨著流動性危機暴露,康得集團不得不再次延遲出資時間,修改為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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