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 | *ST康得起訴康得集團、北京銀行合同糾紛案已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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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ST康得(002450.SZ)公告稱,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張家港康得新光電材料有限公司、張家港保稅區康得菲爾實業有限公司、北京康得新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下稱“三家全資子公司”)於近日收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書》([2019]京民初102號),公司及三家全資子公司起訴康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得集團”)、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單支行合同糾紛案已於2019年7月22日獲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公司稱,康得集團與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單支行簽署的《現金管理業務合作協議》(以下簡稱“現金管理協議”)及《現金管理服務網絡加入申請書》損害了公司的合法權益,請求法院判令《現金管理業務合作協議》及《現金管理服務網絡加入申請書》無效,並要求被告賠償由此給公司造成的全部損失。

此前,7月5日,*ST康得收到證監會的處罰事先告知書,因虛增利潤119億元,並存在涉嫌違規擔保、未如實披露募資情況等違法行為,被處以60萬元罰款,實控人、時任董事長鍾玉被處以90萬元罰款並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是當前《證券法》規定範圍內的頂格處罰。

告知書稱,公司未在年度報告中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情況,就包括與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簽訂的現金管理協議。

根據公告,2014年,康得集團與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簽訂了《現金管理服務協議》,對康得集團控制的下屬公司在北京銀行開立的銀行賬戶進行統一管理,將協議下子公司賬戶資金實時歸集到康得集團北京銀行西單支行3258賬戶,如需付款再從母賬戶下撥。各子賬戶實際餘額為0,但北京銀行提供的銀行對賬單上不顯示母子賬戶間自動上存下劃等歸集交易,顯示餘額為累計上存金額扣減下撥金額後的餘額。*ST康得及其合併財務報表範圍內3家子公司的5個銀行賬戶資金被實時歸集到康得集團,實質上系*ST康得向關聯方康得集團提供資金、康得集團非經營性佔用*ST康得資金的行為,構成*ST康得與康得集團之間的關聯交易。

在5月15日,*ST康得以《現金管理業務合作協議》違反法律為由向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發出商務函,目的是協議因違反法律自始至終為無效協議,要求恢復相應子賬戶的獨立性,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維護相關公司利益的權利。且公司管理層已將西單支行的違規行為向監管部門進行投訴。目前該事件尚無定論。

商務函件指出,銀行出具的合作協議不符合上市公司獨立性要求,控股股東、公司實控人與上市公司本身應有機構、業務獨立,人員、資產、財務分開,分別獨立核算和承擔責任及風險。

目前北京銀行西單支行並無迴應,上述事件並無定論。

7月15日晚間,*ST康得公告稱,預計2019年上半年實現的歸母淨利潤為虧損5.37億元-7.65億元,同時,債券“17康得新MTN002”實質性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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