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肅州區法院集中宣判2起25人涉惡勢力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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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蘭州網9月12日消息 9月9日下午,酒泉市肅州區法院通過遠程提訊的方式對2起涉惡案件進行集中公開宣判,25人被判處刑罰。

據悉,2016年3月,被告人柴某冬、柴某飛、白某等人在肅州區各大賣場發佈“零首付”分期貸款信息,誘騙被害人簽訂分期借款申請表,留存被害人身份信息和近期手機聯繫人信息等,在部分借款人未按時還款的情況下,被告人先後招聘劉某某、謝某、歲某某等人未要賬人員催要欠款。各被告人以被害人逾期未及時還款為由,虛增欠款債務,肆意認定違約,私自認定違約金及各種手續費,採取到被害人家中討債、在被害人家門口播放催債錄音、燃放鞭炮等軟暴力手段,滋擾、糾纏、聚眾造勢,對被害人實施毆打、辱罵、威脅,並將被害人看管在公司辦公室、被告人家中、賓館等地點,限制其人身自由,逼迫被害人交納高額利息及違約金。

肅州區法院認為,被告人柴某冬、柴某飛、白某等21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經常糾集在一起,有組織的實施犯罪活動,逐漸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多次、交叉作案,破壞被害人及親屬正常生活秩序,為非作惡,欺壓百姓,造成惡劣社會影響,遂以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柴某冬等21名被告人十一年到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被告人鄭某、鄭某某以小額貸款公司的名義組織、招募被告人王某某、陳某某等人,通過從網絡獲取的電話號碼,讓話務部員工自稱是借米金服話務員,假借民間借貸的名義,以無抵押、無擔保、放款快等虛假宣傳誘騙被害人在該公司申請辦理貸款,積極獲取被害人個人信息後,讓被害人在“米房服務”“有憑證”等借條平臺上以“借一押一”等方式簽訂年利率24%的虛假借款協議,製造合法民間借貸的假象,後根據明顯不利於被害人的口頭約定,以無次數限制的“續期”、“展期”等方式惡意增高被害人償還金額,致使被害人債臺高築,並利用獲取的被害人個人信息,通過電話、短信威脅滋擾、發送侮辱性PS照片騷擾等軟暴力手段,迫使被害人及其近親屬、朋友還款,有組織、有計劃的實施“套路貸”犯罪。

肅州區法院認為,被告人鄭某、鄭某某、王某某、陳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經常糾集在一起,實施“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系惡勢力犯罪團伙,遂以詐騙罪分別判處鄭某等4名被告人十二年六個月到六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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