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精講:一建工程經濟高頻考點,考前要抓緊哦!

經濟 教育 青年人網 青年人網 2017-09-05
考點精講:一建工程經濟高頻考點,考前要抓緊哦!

2017年一建考試倒計時12天

知識點:施工索賠

【考頻指數】★★★★

【經典例題】

1.某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在建工程損失16萬元。承包方受傷人員醫藥費4萬元,施工機具損失6萬元,施工人員窩工費2萬元,工程清理修復費4萬元。承包人及時向項目監理機構索賠申請,並附有相關證明材料。則發包人應批准的補償金額為萬元。

A.20

B.22

C.24

D.32

2.承包人可以索賠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費用中的人工費,包括。

A.特殊惡劣氣候導致的人員窩工費

B.功效降低的窩工費

C.設計變更導致的停工損失

D.承包人自有設備的折舊費

E.完成額外工作增加的人工費

【答案解析】

例題一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處理原則是“各自損失,各自承擔”。於是,承包人可以索賠的費用=16+4=20萬元。

例題二

【答案】BCE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施工索賠。承包人可以索賠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一定是非承包人責任+額外或超支部分。在選項中,A(特殊惡劣氣候導致的人員窩工費)只索賠工期;D屬於機械設備賠償的範疇,不予考慮。

【考點精講】

1.索賠及其成立條件

索賠是指合同一方因為非自身原因遭受損失,並向對方提出賠償的行為。

索賠事件成立,必須滿足以下三個要素:正當的索賠理由;有效的索賠證據;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出。

2.索賠的程序(“28天”原則)

(1)承包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發包人提交索賠意向通知書,說明發生索賠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的,喪失索賠的權利。

(2)承包人應在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後28天內,向發包人正式提交索賠通知書。索賠通知書應詳細說明索賠理由和要求,並應附必要的記錄和證明材料。

(3)索賠事件具有連續影響的,承包人應繼續提交延續索賠通知,說明連續影響的實際情況和記錄。

(4)在索賠事件影響結束後的28天內,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最終索賠通知書,說明最終索賠要求,並應附必要的記錄和證明材料。

3.索賠費用的組成

可以給予承包人索賠的費用,一定同時滿足非承包人原因,且有費用損失的條件。

(1)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費用

①人工費。增加工作內容的人工費應按照計日工費計算,而停工損失費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損失費按窩工費計算,窩工費的標準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

②設備費。因窩工引起的設備費索賠,當施工機械屬於施工企業自有時,按照機械折舊費計算索賠費用;當施工機械是施工企業從外部租賃時,索賠費用的標準按照設備租賃費計算。

③材料費。包括索賠事件引起的材料用量增加、材料價格大幅度上漲、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而引起的材料價格上漲和材料超期存儲費用。

④利潤。對工程範圍、工作內容變更等引起的索賠,承包人可按原報價單中的利潤百分率計算利潤。

⑤遲延付款利息。發包人未按約定時間進行付款的,應按約定利率支付遲延付款的利息。

(2)措施項目費用

因工程量清單漏項或工程變更造成措施項目費發生變化時:已有的措施項目,執行原組價方法;沒有的措施項目,由承包人提出、發包人確認。

(3)其他項目費

人工費、材料費等,按合同約定計算。

(4)規費與稅金

工程內容的變更或增加,承包人可以索賠相應的規費與稅金。

根據《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中通用條款的規定,可以合理補償承包人的條款包括工期、費用和利潤。但是,在具體執行時,發包人不情願、必須控制給予承包人索賠。例如,只有非承包人的原因,導致關鍵線路上的關鍵工作超過時差,才能批准工期延長;只有純屬發包人原因,才可能給予利潤補償(對於工程暫停,由於利潤已經包含在綜合單價中,工作沒有取消,不予利潤補償)。

【速記點評】

施工索賠程序以“28天”原則記憶,索賠費用的計算是重點考查內容,必須掌握各種費用的如何計算。

知識點:工程計量

1.根據“計價規範”的規定,單價合同工程計量的下列結果中,有效的是。

A.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第14天進行的計量

B.發包人提前36個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未參加情況下單獨進行的計量

C.發包人收到承包人提出的認為計量有誤的書面意見後第10天進行的計量

D.發包人提前12個小時通知承包人,並進行的計量

2.某工程基礎底板的設計厚度為1.5米,施工單位施工厚度為1.6米,在計量、支付時,對於多做的工程量應當。

A.不予計量

B.予以計量

C.計量一半

D.由業主與施工單位協商處理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單價合同工程計量的程序、原則。“7天內”、“提前24小時通知”屬於時限,違反承擔相應的後果。而且,發包人提前36小時通知承包人代表,在承包人未參加情況下單獨進行的計量(B),結果有效。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工程計量的原則。承包人應當按圖施工,發包人應當按圖計量。對於超過圖紙且對發包人有利的部分,不予計量;對於超過圖紙又對發包人不利時,可認定為質量不合格。

【考點精講】

1.工程計量的原則和依據

工程計量的原則,包括:(1)合同約定的方法;(2)履行合同、實際完成的工程量;(3)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工程,承包人超出施工圖紙範圍或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4)清單漏項、偏差,據實調整、正確計量。

工程計量的依據,包括:(1)質量合格證書;(2)《計量規範》和技術規範;(3)設計圖紙。

2.單價合同計量的程序

(1)承包人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2)發包人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並應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為計量提供條件並派人蔘加核實;

(3)計量結果的確認(可能發生的情況):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正確、有效;發包人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發包人未在約定時間內未進行計量,則承包人報告中所列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承包人不同意計量結果,應在收到計量結果通知後7天內提出書面意見,發包人在收到書面意見後7內重新核對等。

(4)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核對無誤後,發承包雙方應對每個項目的歷次計量報表進行彙總,並在彙總表上簽字確認。

3.單價合同計量的方法

均攤法,對清單中某些項目的合同價款按合同工期平均計量,如為監理工程師提供宿舍、保養測量設備、保養氣象記錄設備、維護工地清潔;

憑據法,按照承包人提供的憑據進行計量支付,如建築工程險保險費、第三者責任險保險費、履約保證金3估價法按合同文件的規定,根據監理工程師估算的已完工程價值支付為監理工程師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用車、測量設備、天氣記錄設備、通信設備4斷面法根據工程分部分項工程的斷面尺寸計量取土坑或填築路堤土方的計量5圖紙法按設計圖紙的尺寸,分項計量混凝土構築物的體積、鑽孔樁的樁長6分解計量法對較大的項目進行拆分計量包乾項目或較大的工程項目

4.總價合同的計量

採用工程量清單方式招標形成的總價合同,其工程量的計算應按照單價合同的計量規定計算。

承包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每個計量週期內,對已完成的工程進行計量,並向發包人提交達到工程形象目標完成的工程量和有關計量資料的報告。

發包人應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對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資料進行復核,以確定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目標。對其有異議的,應通知承包人進行共同複核。

【速記點評】

計量的原則和單價合同的計量是重點內容,涉及後面的計算理解,必須熟練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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