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民舉報非法集資可給予相應獎勵

經濟 投資 金融 法制 南寧新聞網 2017-06-06
南寧市民舉報非法集資可給予相應獎勵

市民參觀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展板。

南寧市民舉報非法集資可給予相應獎勵

現場諮詢。

南寧市民舉報非法集資可給予相應獎勵

工作人員發放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材料。 記者潘浩 攝

南寧新聞網—南寧日報訊(記者韋靜)昨日上午,由南寧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辦、青秀區人民政府協辦、“一行三局”及29個市直處非成員單位共同參與的2017年南寧市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集中宣傳教育活動,在南寧國際會展中心前廣場舉行,通過製作宣傳板報、普及金融基礎知識、提供諮詢服務等形式提高群眾對非法集資等經濟犯罪的防範識別能力。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目前南寧市非法集資舉報獎勵相關辦法正處於徵求意見階段,即將印發實施。屆時,市民對非法集資線索進行舉報的,可給予相應獎勵。

2016年以來,非法集資案件高發勢頭有所遏制,但案件總量仍處於歷史高位,涉及領域逐步蔓延擴散,民間投融資中介機構、P2P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農民合作社、房地產、私募基金等成為非法集資重災區,民辦教育、地方交易場所、相互保險、養老機構等領域涉嫌非法集資問題逐步顯現,風險隱患大量積聚,非法集資作案方式隱蔽性、職業性、煽動性和欺騙性越來越強,嚴重損害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為進一步強化社會監督,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及時發現非法集資案件線索,依法查處非法集資犯罪活動,切實維護廣西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廣西壯族自治區非法集資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近日正式印發實施,社會各界對非法集資線索進行舉報的,同時滿足實名舉報;有明確的舉報對象、具體的舉報事實及證據;舉報內容事先未被有關部門掌握以及舉報內容經查證屬實等條件的,可視情況給予500元至10萬元不等的獎勵。

按照自治區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一組織和部署,南寧市堅持以防為主,疏堵結合的原則,強化陣地建設,推進宣傳教育制度化和常態化。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目前南寧市非法集資舉報獎勵相關辦法正處於徵求意見階段,即將印發實施,屆時將公佈具體獎勵內容和舉報途徑等。掌握非法集資線索的市民,可以積極向當地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一般設在當地金融辦)或公安部門進行舉報,舉報部門將依法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做好保密和人身安全保護等工作。

據市金融辦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除了5月23日當天各成員單位利用條幅、展板、電子視頻、宣傳手冊和宣傳資料等載體開展現場集中宣傳外,南寧市還將充分整合利用各類宣傳資源,發揮好報刊、廣播、電視、政府門戶網站、短信平臺等宣傳陣地的作用,充分利用好新媒體,加快推進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建設,探索利用公共文化教育資源,擴大宣傳覆蓋面,開展好日常宣傳。另外還將針對性地開展重點宣傳,堅持面向群眾、面向基層,對重點領域和重點人群進行重點宣傳,不斷創新形式和方法,切實提高宣傳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南寧市將通過集中宣傳、日常宣傳、重點宣傳有機結合,進一步提高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危害性的認識,引導人們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不斷強化風險防範意識,營造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的良好輿論氛圍,使群眾自覺遠離非法集資,著力從源頭上遏制非法集資高發蔓延勢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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