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稅率到底怎麼算?年終獎要交個稅嗎?

獎金稅

獎金稅是國家對企、事業單位發放的各種獎金徵收的稅收。它包括國營企業獎金稅,集體企業獎金稅和事業單位獎金稅。

1.國營企業獎金稅以企業每年實發獎金為計稅依據,年徵1次,採用超額累進稅率。分級稅率為:全年發放獎金總額不超過2.5個月標準工資者免徵,超過2.5~4個月的部分為30%,超過4~6個月的部分為100%,超過6個月的部分為300%。企業職工平均每人標準工資不足50元者按50元計算。1985年7月對繳納獎金稅的範圍改為:凡未實行工資總額隨經濟效益掛鉤浮動的國營企業發放各種形式的獎金,繳納國營企業獎金稅,起徵點由原2.5個月標準工資提高為4個月。全年發放獎金總額人均超過4~5個月的部分稅率為30%,超過5~6個月的部分為100%,超過6個月的部分稅率為300%。企業職工人均工資改為“不足60元者按60元計算”。

2.集體企業獎金稅1986年開徵,每年徵收一次,實行超額累進稅率。稅率分級:全年發放獎金總額人均不超過4個月標準工資的免徵,超過4~5個月的部分為30%,超過5~6個月的部分為100%,超過6個月的部分為300%,標準工資每月按60元計算。

3.事業單位獎金稅1986年開徵,比照國營企業超額累進稅率計徵。全年發放獎金總額1個月基本工資以內的部分稅率為30%,超過規定免稅限額1~2個月的部分為100%,2個月以上的部分為300%。

獎金稅怎麼算

首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3500元起徵點,則應納稅所得額=年終獎-(3500-當月工資),若高於3500,則應納稅所得額=年終獎; 其次,將應納稅所得額除以12,按照得出的數額找出所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最後,採用計算公式:繳納個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進行計算。(計算結果中稅後收入不包含月薪)

舉例:

年終獎金:1500

當前月薪:3000

應納稅所得額=年終獎-(3500-當月工資)=1500-(3500-3000)=1000元

應納稅所得額÷12=1000÷12=83.33 適用稅率0.03 速算扣除數0

繳納個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1000×0.03-0= 30 元

年終獎:1500 元 繳納個稅:30 元 稅後收入:1470 元

年終獎金:10000

當前月薪:5000

應納稅所得額=年終獎= 10000 元

應納稅所得額÷12=10000÷12=833.33 適用稅率0.03 速算扣除數0

繳納個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10000×0.03-0= 300 元

年終獎:10000 元 繳納個稅:300 元 稅後收入:9700 元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根據員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的不同,全年一次性獎金有兩種方式計算個人所得稅。

高於3500元

如果當月所得高於(或等於)3500元,適用公式為: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員工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適用稅率根據個人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的商數確定。例如如果年終獎不超過18000元,除以12每月不超過1500,則適用稅率為3%。舉例,如果您當月工資所得收入超過3500元,又獲得8000元年終獎,那麼應該繳稅:8000×3%-0=240元。如果您獲12000元年終獎,那麼應該繳稅:12000×3%-0=360元。

低於3500元

如果在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員工的工資薪金所得低於3500元,則要先算應納稅所得額:全年一次性獎金-“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

然後再算適用稅率:應納稅所得額÷12,用所得結果根據表2找出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第三步算要交多少稅: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舉個例子,如果當月工資所得為2000元,又發了10000元年終獎,則可先算應納稅所得額,10000-(3500-2000)=8500元,再算適用稅率,8500÷12=708.33元,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所以年終獎應繳稅=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8500×3%-0=255元,與當月工資所得超過3500元的人相比,獲得1萬元年終獎可少交45元稅。

2011年9月開始實施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按七級稅率計稅。如果年終獎在1.8萬、5.4萬、10.8萬、42萬、66萬和96萬這幾個臨界點上,會出現年終獎多發1元甚至1分錢,稅後收入反而減少的情況,最極端的是多給1元收入減少8萬多元。一時間“年終獎臨界點”成為網絡熱門話題,2011年12月4日,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教授葛長銀表示“寧可少千元,不要超一元”被很多人稱為無奈的應對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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