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中小企業促進法》頒佈 明確為小微企業減免稅負

經濟 投資 馬雲 金融 《財經》新媒體 《財經》新媒體 2017-09-04

新修訂《中小企業促進法》頒佈 明確為小微企業減免稅負

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促進經濟增長、推動創新、吸納就業、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昨天,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正式頒佈,將於2018年1月1日起實施。此次修訂案的一大亮點是,首次明確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以獲得緩徵、減徵乃至免徵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的待遇。

相較於2002年制定的原《中小企業促進法》,新修訂《中小企業促進法》規定的政策措施更加細緻,也更具可操作性。新法將原來的“資金支持”一章拆分成“財稅支持”和“融資促進”兩個章節,分別規定從財稅政策和金融支持兩個層面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具體措施,而“財稅支持”一章被直接置於總則之後,也足見高層對財稅支持中小企業的高度重視。

新法的第十一條規定:“國家實行有利於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按照規定實行緩徵、減徵、免徵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措施,簡化稅收徵管程序,減輕小型微型企業稅收負擔。”第十二條則規定,“國家對小型微型企業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減免等優惠政策,減輕小型微型企業負擔。”由此,對中小企業的減稅降費由政策導向,正式上升為國家立法意志。

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提供了絕大多數的就業機會。長期以來,中小企業稅負偏重,經營成本偏高,一直是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問題。在每年的全國“兩會”上,減稅降費都是代表委員熱議的話題,而在其他場合,也經常有各界人士呼籲政府通過減稅為中小企業切實“減負”。

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雲曾多次公開呼籲減輕小微企業稅負。今年3月馬雲在參加國稅總局的座談會時就提出,大企業享受很多資源優勢,理應是納稅主力;而小企業每天考慮的是生死存亡問題,如何讓中小企業活下去、活得好,才是國家稅收調節真正應該考慮的地方。因此對小企業該考慮的不是如何徵稅,而是繼續減稅減負。

“減稅降負,就會有大量的創業者、小微企業依託平臺發展起來,因為稅收的最終目的,就是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和促進社會公平。”馬雲曾這樣表示。

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三去一降一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中小企業“減負”納入立法,對於強化中小企業投資意願,刺激實體經濟活力具有長期重大意義。有分析指,“減負”後輕裝上陣的中小企業,將為經濟結構優化調整和轉型升級貢獻更大力量。

以阿里巴巴為例,阿里巴巴經濟體目前有超過1000萬賣家,近5億活躍買家,直接創造了3000多萬就業機會。2016年,阿里巴巴集團和螞蟻金服集團合計納稅238億元,平均每個工作日納稅1個億。同時,阿里經濟體生態帶動上下游納稅超過20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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