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甦仙區“33條清單”規範村幹部權力運行

計劃生育 三農 法制 時政 紅網 2017-06-09

紅網甦仙區分站6月9日訊(通訊員 楊菊先)“這本手冊不僅給村幹部履行職權立定了規矩,讓他們明白什麼事可辦,什麼事不可辦,同時也更加方便了村民們對村幹部履職行為的監督,只要對照流程圖一看,就知道有沒有按規矩辦事!”6月9日,筆者從郴州甦仙區紀委瞭解到,為進一步規範村級權力運行,促進基層村幹部廉潔履職,甦仙區紀委近期印發了《甦仙區村級權力清單三十三條》,全方面編織村幹部權力籠子,為村幹部權力的行使立規矩、明紀律。

甦仙區紀委聯合區農經局等有關部門,通過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在充分聽取基層群眾意見建議的基礎上,梳理出臺了《村級權力清單三十三條》。權力清單對村級重大事項決策、村級財務管理、村級集體資產資源處置、村級建設項目管理、黨務村務財務公開等村幹部行使村級公共權力的事項進行了固化,同時還梳理出了村民建房申請、村民救助救災申請、戶籍遷移流程、計劃生育服務事項等便民服務權力事項,涉及村級組織和村幹部在集體事業和村民服務等兩大方面10大項33條具體的權力行使事宜,印發全區村幹部和村民代表以及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共計2000餘冊。

“今年以來區紀委受理的涉及村幹部違紀違規問題的信訪舉報量較往年大幅增加,我們在查處一些基層幹部違紀案件時也發現了一些共性問題,為此我們在深入調研的基層上編印了這本手冊,以進一步促進村幹部依紀依規廉潔履職,同時也是發揮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治本功能的一個有效延伸。”區委常委、紀委書記谷群輝介紹到。

按照依法有據、操作簡便、廉潔高效的原則,手冊把每一項權力清單的行使過程進行分解,通過流程圖的形式直觀地表現出來。同時,在每一張流程圖上還配套設置了權力行使的內容、依據以及相關部門的職責權限。在辦理村民服務事項的流程上,還規定了村幹部一次性告知、限時答覆、按時辦結、全程代辦的具體細則。如在辦理《生育服務證》流程圖中,明確規定了生育服務證辦理需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告知不登記理由。

“現在我們辦事只要直接對照小冊子就知道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到哪去辦,方便多了。”領到手冊的村民高興地說到。甦仙區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蔣顯立表示,流程均來自現有涉農法規政策,其意在規範農村幹部的“小微權力”,因程序更為透明,不僅方便了群眾辦事,也有利於群眾監督,有助於防止村幹部“小官巨腐”問題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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