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陽探索建立村幹部“微權力”規範運行機制

政務監督 三農 農業 時政 宿遷網 2017-06-23

宿遷網訊今年以來,泗陽縣以穿城鎮圩河村為試點,強化“小村監事會”作用發揮,探索建立村幹部“微權力”規範運行機制,把看似微小的權力晒在“陽光”下、裝進制度的“籠子”裡。

釐清職責邊界,推動監督“眉目清”。結合村情實際,列出村務決策監督、村務財務公開監督、村級“三資”管理監督、村級工程項目建設監督、惠農政策落實情況監督等6個監督要點,明確監督的關鍵環節和步驟,使監督事項清晰明瞭。圩河村“小村監事會”主任楊先雲說,這把我們“監督什麼”“怎麼監督”都一目瞭然地展示了出來,讓我們監督起來更加得心應手。

明確監督程序,實現監督參與“全過程”。事前參與決策,實現“民情上達”。通過上門走訪、個別約談等方式,廣泛收集村民意見建議,及時向村“兩委”反映。事中參與監督,實現“一事一記”。全程監督工作進展,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監督意見。事後參與評議,實現“群眾滿意”。通過公開欄、召開會議、個別反饋、迴應群眾質疑等形式公佈監督結果,給群眾一個“明白”,還村幹部一個“清白”。

完善工作制度,確保監督“出實效”。嚴格督查制度,穿城鎮組織部門對“小村監事會”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常態化督查,對履職不到位的人員及時提醒甚至問責處理,倒逼“小村監事會”成員履職盡責。推行民主評議制度,村黨支部每半年召集一次村民代表,對“小村監事會”及其成員履職情況開展民主評議,根據評議結果採取適當獎勵、建議辭職、罷免等獎懲措施。(曹培功 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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