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闖紅燈被撞死,依法車主到底要不要賠錢?

交通 保險 法律 生活法律小常識 2019-06-07

在現實生活當中,許多人都有過闖紅燈的經歷。在多數人的記憶裡,闖紅燈時的心有餘悸在平安通過馬路之後已經變得相當模糊,真正讓人印象深刻的往往要等到事故發生之後。

行人闖紅燈被撞死,依法車主到底要不要賠錢?


目前,法律界對於行人闖紅燈時在人行道斑馬線上發生交通事故,是否屬於機動車無過錯仍存在較大的爭議。而根據以往的判決,斑馬線的交通事故,事故認定一般更多偏向弱者。《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如果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如果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除了法律上明文的“ 即使行人負全責,機動車仍然要承擔10%的責任”之外。交警多會再找出一些如”處理事故不當“等模糊的理由來再提高一下機動車方承擔的責任比例,保護弱者,人命關天。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之規定,如果行人是因闖紅燈被撞的話,從道路交通規則而言,機動車屬於無過錯方。如果有明顯的證據例如監控錄像,能重現當時的場景,證明機動車無過錯的話,機動車就可能只需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所以說,不管是不是行人的全責,機動車主都要賠錢。只不過是賠的多少的問題。這是出於保護弱者的考慮。當初考駕照的時候理論考有講,在路口、斑馬線等,駕駛員要減速慢行,謹慎駕駛。

行人闖紅燈被車撞死,一般來說是行人負主要責任,駕駛員負次要責任,特殊情況如酒駕等除外。

關於賠錢,有以下幾種情況:

  • 駕駛員連交強險都沒有投保,那麼車主需要自己賠償責任範圍內的金錢
  • 駕駛員投保了交強險,那麼先是由保險公司進行賠錢,不夠部分再由駕駛員自已賠償
  • 駕駛員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險,那麼基於次要責任的原因,基本是由保險公司來賠付就夠了

舉個簡單的例子,假設駕駛員只保了交強險,把人撞死,賠償總額算下來80萬,責任行人90%,駕駛員10%.那麼首先由交強險賠付最大的支付額度11萬,那麼則由交強險賠付,若未買交強險則由駕駛員自己賠付80×0.1=8萬元、

無論是作為司機還是行人,不管怎樣,既然制定了規則,那就必須遵守。 對於行人來說,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人是血肉之身,汽車是鋼鐵之軀,人被撞死亡的概率非常之大。 對於駕駛人來說,在路口要謹慎駕駛,畢竟再牛逼的老司機也有翻車的時候。遇到行人橫穿馬路,減速到最慢吧,無論責任劃分怎樣,人命關天,生命不可能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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