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急救車半夜被查 交警:非法急救車安全隱患大

交通 急救 貨車 法制 新疆法制報 新疆法制報 2017-08-26

□《新疆法制報》記者 韓晉 通訊員 羅軍

一輛閃著一半警燈的“急救車”在凌晨時分被交警攔停在烏魯木齊市河灘快速路上,打開車門,呈現在交警面前的情景讓人瞠目結舌。

8月9日凌晨3時左右,在河灘快速路北向南路橋公司路段的輔道上,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城市快速路交警大隊交警正設卡對大貨車進行夜檢,一輛“急救車”向卡點方向駛來。“這輛‘急救車’頂部的警示燈一半亮,一半不亮,且車身噴塗的標誌也不規範,只有一個紅十字。”城市快速路交警大隊副大隊長羅軍說,憑著職業的敏感,他覺得這輛“急救車” 有問題。

攔停車輛後,交警對該車進行檢查,發現車內凌亂不堪。從交警部門拍攝的現場視頻中記者看到,車內原本的座椅已被全部拆除,加裝了不少粉色的櫃子,車地板上還擺放著一張套著紅色床單的“急救床”。除此之外,車內的櫃子上放置著髒舊的呼吸機等醫療設備。

面對交警,駕駛員高某緊張地拿出行駛證及駕駛證。羅軍檢查後,發現兩證均有問題。高某的駕駛證因有多項違章未處理而逾期未審驗。行車證的問題更為嚴重,“該車行駛證上登記的車輛類型是小型普通客車,而急救車應該是專用客車,另外,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為非營運車輛,而急救車的性質應該標明‘救護’。”羅軍表示,車輛行駛證上的照片也與實際車輛相差很大。

詢問中,高某承認車輛並沒有《警燈警報器準用證》均是私自加裝的,該“急救車”所屬烏市一傢俬立醫院,主要用於長途拉運病人,從中賺錢。

“按照規定,急救車輛在落戶時,不但與普通車輛性質不同,還須在醫療部門登記備案。”羅軍說,從今年年初,首府衛生部門、交警部門等多部門聯合,開始對急救車輛開展嚴查行動,目前,要求急救車必須申請、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通行證方可上路行駛,否則將被視為“非法急救車”。

據瞭解,該山寨急救車涉嫌3項交通違法,非法安裝警燈警報器,將被暫扣車輛,並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高某的駕駛證逾期未審驗,將被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行政拘留15天;私自改變車輛內部構造,將被處以500元以下罰款,責令其恢復車輛原狀。

交警普法

山寨急救護車危害大

急救車屬於特種車輛,必須由醫療機構申報,經過衛生、公安等相關職能部門的嚴格審批後才能上路。個人隨便把私車改裝成急救車,或利用一些醫療機構淘汰的急救車從事經營性活動,都是違法行為。

這類山寨急救車的危害性極大,沒有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檢驗,衛生、技術、人員等多方面都不符合標準,一旦病人在路上發生意外,設備不達標,又缺乏專業的救護人員,將會嚴重威脅到患者的生命;該類違法車輛主要以盈利為目的,可能會以各種理由臨時加價,也不提供發票,發生醫療事故後會給維權帶來難度;假急救車多為非法改裝車輛,安全性能降低,加之為了節約成本,很少按照規定配備2名駕駛人,因此在長途運行中,極有可能出現駕駛員疲勞駕駛等不安全因素導致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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