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副駕對監控比“剪刀手”被罰20元,引發網友熱議'

交通 運城 山西 法律 北晚新視覺網 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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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乘車人在機動車副駕駛位置上對著監控攝像頭比了個剪刀手的姿勢,就收到了交警開出的20元罰單。近日網曝山西運城高速公路上發生此類事件,隨即引發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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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乘車人在機動車副駕駛位置上對著監控攝像頭比了個剪刀手的姿勢,就收到了交警開出的20元罰單。近日網曝山西運城高速公路上發生此類事件,隨即引發網友熱議。

高速上副駕對監控比“剪刀手”被罰20元,引發網友熱議


資料圖

在山西運城,民警在調取轄區高速公路駕駛員違法行為證據時,發現一輛私家車上副駕駛員對著監控攝像頭,在駕駛員臉旁比了一個“剪刀手”。 隨後因為這一舉動,副駕駛乘客被罰20元。

面對網友的爭議,山西運城交警迴應道:“千萬不要小看副駕駛人的一個小動作,這樣做很有可能干擾駕駛人行車,導致分心駕駛,從而發生潛在的交通事故。”最後,交警還強調道:“交通規則千萬條,唯一的目的就是降低事故發生率,保障乘車人安全,畢竟安全比什麼都重要!”

交警認為副駕駛乘車人把剪刀手比在司機旁邊,已影響司機安全駕駛,容易引起事故,依據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即“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記者就此事採訪了相關專家和律師。北京市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理事、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企業行政法律部主任楊應軍律師認為,對於副駕駛乘車人初次出現比剪刀手的行為,通過教育引導的方式處理或許更為適宜,這樣既能糾正交通違法行為,體現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又能彰顯人性執法理念,進而更好地提高民眾交通安全意識。

楊應軍告訴記者,根據網上的圖片中顯示乘車人比剪刀手,離駕駛員較近,這一行為客觀上會對駕駛人產生一定影響,且乘車人比剪刀手會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這種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但是否應當給予乘車人20元的處罰呢?楊應軍認為需要具體分析:假如比剪刀手行為已影響駕駛員操控車輛的,屬於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的行為應無異議。在《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六十八條第四款,即向車外拋灑物品或者有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行為的,應予處罰20元。“但此次事件中涉及的比剪刀手行為,與前述行為是有差別的,不屬於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情形,考慮到我國民眾道路交通安全意識的現狀,因此給予20元罰款的處罰容易產生爭議。”楊應軍解釋說。

“現在汽車進入千家萬戶,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任何微小的失誤都可能釀成大禍,安全這根弦兒時刻都要繃緊。”楊應軍提醒說,“因此,對於廣大道路交通參與者而言,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安寧,請珍愛生命,遵守交通法規,避免出現類似影響安全駕駛的行為。”

來源:北京晚報法制日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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