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警通報6起典型事故案例 騎自行車上高速遭遇事故喪命

交通 刑法 自行車 貨車 法律 華商網 2018-12-08

為了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文明守法意識,震懾交通違法犯罪行為,結合“百日安全行動”相關主題,昨天下午,西安市交警支隊向社會公開曝光了今年以來具有代表性的6起事故案例,希望全體交通參與者遵守規則、敬畏法律,與交警一起創造文明、有序、安全的交通環境。

騎自行車上高速

遭遇事故喪命

今年10月27日20時50分許,雷某駕駛一輛重型自卸貨車沿西銅一級路由南向北行駛到未央南2公里處時,適逢陳某騎共享單車沿西銅一級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此。貨車與自行車相撞,致陳某當場死亡,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經調查,陳某騎非機動車違反禁令進入高速公路,且未遵守右側通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陳某圖一時方便,卻葬送了自己寶貴的生命,也為其家庭帶來不可估量的災難。

騎電動車撞死行人 除賠償還面臨刑責

10月10日18時15分許,王某騎一輛二輪電動車,沿建元路由南向北行駛至建元路元朔路十字北200米人行橫道時,將由西向東步行過馬路的高某撞倒致傷,高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經調查,王某騎電動車車速過快,行經人行橫道沒有避讓行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由於電動車未投保,事故理賠使雙方家庭負債累累,王某還將面臨刑事處罰。

小區內醉駕還打架 司機危險駕駛被刑拘

7月7日1時03分,趙某駕駛一輛新能源輕型廂式貨車,沿白樺林間小區內部道路行駛至小區地下停車場入口時,與小區保安發生爭執打架。小區物業報警後,經交警經開大隊與明光路派出所民警調查,發現駕駛人趙某有酒後駕駛機動車嫌疑。

經司法鑑定檢測,趙某血液中酒精濃度為189.83mg/100ml,已達到危險駕駛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趙某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7月11日,趙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醉駕喪失自控能力 司機被警方刑拘

8月24日1時10分,交警經開大隊指揮中心接警,未央路鳳城七路有一輛黑色大眾轎車沿未央路由北向南行駛,司機有酒後駕駛機動車嫌疑。1時25分,執勤交警趕到現場,在未央路鳳城五路、六路之間由南向北車道發現該車,在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無果後,交警將該車強行攔停,發現駕駛人已經酒後喪失自控能力,於是採取強制措施抽血留檢。

經司法鑑定檢測,駕駛人李某血液中酒精濃度為273.06mg/100ml,案發時血醇濃度已達到危險駕駛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李某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8月24日,李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醉駕後逃避制裁

司機被警方網上追逃

6月14日3時30分,張某某駕駛一輛白色福克斯牌轎車,沿未央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未央路鳳城一路十字,被交警經開大隊交警查扣。經司法鑑定檢測,張某某血液中酒精濃度為104.03mg/100ml,血醇濃度已達到危險駕駛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張某某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張某某逃避制裁,屢次傳喚均未到案。6月27日,交警經開大隊依法對張某某進行網上追逃。10月17日,張某某被明德門派出所抓獲。10月18日,交警經開大隊依法對張某某刑事拘留。

安保公司接連超載 法人與司機均被追責

8月29日18時,陝西某某安保有限公司駕駛員張某某駕駛客車行駛至鳳城八路文景路十字時,因超員被交警經開大隊三中隊交警查扣。經查,該車輛核載9人,實載33人,屬於嚴重超員違法。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交警經開大隊對駕駛人張某某予以嚴肅處理,並對該公司法人追究相關責任。

11月27日上午7時,該公司駕駛員張某駕駛一輛客車在未央路鳳城十路地鐵站B口,被交警經開大隊三中隊交警查扣,該車輛核載7人,實載21人,屬於嚴重超員違法。目前交警經開大隊已對該公司法人和駕駛員張某依法傳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通訊員 楊波 本報記者 李佳

編輯:張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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