酗酒滋事毆打司機 強搶車輛醉駕肇事 男子因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刑事處罰

交通 刑法 法律 安康市 漢濱公安 2019-05-26
酗酒滋事毆打司機 強搶車輛醉駕肇事 男子因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刑事處罰

俗話說“酒能壯膽”

總有些人酒後以為自己能上天

一男子酗酒滋事毆打出租車司機

還強搶車輛醉駕肇事

他用酒後“壯膽”來挑戰法律

最終受到法律的嚴懲

酗酒滋事毆打司機 強搶車輛醉駕肇事 男子因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刑事處罰

案件回顧

2018年8月30日23時許,男子丁某傑醉酒後從漢濱區東關夜市乘坐出租車回家。當出租車行駛至城區南環幹道某路段時,丁某傑無故對出租車駕駛員進行毆打,駕駛員下車逃離現場後,隨即撥打110報警求助。期間丁某傑又駕駛出租車向前行駛100米後發生單方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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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以後,漢濱公安分局城郊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將丁某傑予以控制,開展現場勘查取證工作,並將丁某傑帶至安康市中醫院進行血液提取,後經檢測顯示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88.7毫克/100毫升,屬於嚴重醉酒駕駛。2018年10月12日,違法行為人丁某傑因尋釁滋事被漢濱分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日處罰,其涉嫌危險駕駛的犯罪事實移交交警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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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分局交警大隊審訊,丁某傑對其醉酒駕駛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確定犯罪嫌疑人丁某傑涉嫌危險駕駛罪,將案件移交檢察院起訴,2019年4月16日,丁某傑被法院判決判處拘役2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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酗酒滋事毆打司機 強搶車輛醉駕肇事 男子因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刑事處罰

編輯:萬宏偉

核稿:馬安廷

審核:田曉虎

來源:交警大隊

(注:轉載註明出處,嚴禁擅自修改標題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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