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男子等紅燈秒睡 因危險駕駛被判拘役3個月'

嶽普湖 刑法 轎車 艾力 新疆 天津高法 201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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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院網訊 (艾力江·圖爾蓀) 雖然醉駕入刑法已經四年多了,醉駕入刑這劑猛藥給一部分人敲響了“警鐘”,但仍有部分人對酒後駕車抱有僥倖心理,喝一點而已,認為不會被查處。喝酒後人的心理變化很大,在酒精的刺激下,往往會對自己的行為無法自控,不顧周圍人的勸告醉酒駕車,在醉意朦朧之間,易發生危險駕駛行為。近日,新疆喀什地區嶽普湖縣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對被告人馬某判處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

經查,2018年4月2日,馬某和朋友一起喝酒後,不顧朋友的勸告,仍開著自己的小轎車到嶽普湖縣信用社十字路口等待紅綠燈時睡著,巡邏民警遂上前查看,發現小轎車駕駛員靠在座位上,滿身酒氣,經多次呼叫後,終於把馬某叫醒,但馬某仍意識不清。

隨後,馬某被民警帶至醫院抽取血樣,並送至公安機關司法鑑定中心進行血樣酒精含量檢測,乙醇含量為206.6mg/100mL,已超過醉酒駕駛的標準。

法官提醒:廣大機動車駕駛員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規,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做文明駕駛人,為自己負責,為家庭負責,為社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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