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20年奮鬥10年,分居1年後,丈夫最後給40萬,成了別人的愛人

婚姻 懷孕 情感 辣TV 2018-11-27

李美佳(化名),40歲,重慶人,她說跟丈夫結婚20年,從重慶南下深圳打工也有10年,夫妻一直恩愛有加,現在丈夫卻搬出去和別的女人住了,這讓她感到非常不甘心。

李美佳和丈夫張興民(化名)生有兩個女兒,她猜測丈夫離開這個家庭,很有可能就是想要一個兒子,但她深知丈夫搬離這個家,卻並非跟這個家沒有感情,因為丈夫曾跟李美佳提過一個非常荒誕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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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美佳:最開始他說我捨不得你,要麼就三個人一起過。這怎麼可能呢,太不現實了。

李美佳說她果斷拒絕了這個,既不符合人倫又違法的請求,她想不通那名第三者究竟看上了丈夫的什麼呢?將近一年多的時間來,丈夫既不回家,也不給李美佳一個說法,模稜兩可的態度,讓李美佳覺得忍無可忍,她打算先找這個女子瞭解情況。

李美佳來到位於深圳市寶安區的一處出租房,她說那名第三者就是跟丈夫租住在這裡,出人意料是,出租屋的門打開後,裡面出來了一個年輕的女子,李美佳居然和她用著四川話交流著,似乎彼此早已經相識。

李美佳口中的第三者名叫王秋梅(化名),今年24歲,同樣是重慶人,她毫不掩飾的承認,這個才剛剛半歲左右的孩子,確實是跟李美佳的丈夫張興民生的,她還說,張興民早已經對李美佳死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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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夫妻恩愛,李美佳根本不相信丈夫會拋棄她和這個家庭,時至今日她都堅信,一定是第三者主動示好丈夫,而我們得知,王秋梅和張興民是通過網絡認識的,從頭至尾王秋梅都知道張興民是有家室的人。

在李美佳看來,老公許諾王秋梅的說辭,完全就是王秋梅的一廂情願,李美佳說,王秋梅之前還有過一段婚姻,育有一個三歲的孩子,現在之所以跟丈夫在一起,就是圖丈夫的錢,恰恰是這點讓李美佳傷心不已,因為因為丈夫曾經只是個窮小子,這十年的深圳打拼,日子剛剛好了一些,居然出現了這般難堪的一幕。

李美佳的滿心委屈和憤怒,都直指眼前的第三者,王秋梅一再表示,自己跟張興民在一起,並不是因為錢,而是張興民這個人。李美佳急切地希望和王秋梅,一起去找到丈夫張興民,讓他給一個交代,可這時王秋梅卻似乎變得猶豫起來,她是在害怕什麼呢?而在李美佳看來,一年多的時間裡,自己為家庭辛苦付出,而丈夫就這樣逍遙自在地快活著,她想有一個完美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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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秋梅突然提出在見張興民之前,要去一個地方,原來王秋梅把我們帶到了她的媽媽家,一進門,王秋梅的母親陳銀花(化名)反而責怪李美佳,李美佳認為養女不教母之過,明明是王秋梅在破壞她的家庭,陳銀花卻反咬一口,這讓她十分窩火。

陳銀花說,女兒做出這樣的事情,她也覺得臉上無光,只是她也是在女兒生下孩子後,才知道這件事情,但如今生米煮成了熟飯,做家長的也非常無奈,畢竟女兒也是成年人,她闖下的禍應該由自己來負責。對於女兒目前糾纏不清的感情,陳銀花說自己也是無能為力。

原來大概在20年前,陳銀花就已經跟丈夫離婚了,兩個孩子都判給了丈夫,而她很早就離開重慶,來到了深圳打工,女兒的成長過程她確實陪伴的得很少,這時張興民突然打來電話,對妻子李美佳找王秋梅一事非常不滿,李美佳在電話裡要求張興民一起來解決問題,然而電話那端的丈夫,卻給了李美佳一個長長的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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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銀花表示在得知女兒懷孕後,她就聯繫上了張興民,並表示希望他們不要留下孩子,可是張興民卻表態並不想放棄孩子,女兒也是同樣的想法,陳銀花說自己對此也無能為力。

李美佳想到自己跟丈夫來深圳近10年,李美佳百感交集,這10年來她吃了很多苦,哪怕丈夫後來跟親戚一起做生意,賺了點錢,但是她仍然幹著保姆的工作,可好日子沒來得及過,卻遭遇丈夫的背叛,她真的心有不甘。她怎麼都不明白,一段風雨走過20年的婚姻,沒有在生活嘴艱難地時候破滅,卻毀在了日子漸漸安穩的時候。

第二天,張興民終於答應了跟李美佳見面,面對妻子的質問,張興民有些難以辯解,一年多來,妻子獨自在外打工維持家用,他卻和王秋梅過著二人世界,這種做法本身說明了張興民的態度,只是張興民對妻子的感念,僅僅停留在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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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興民感嘆,和妻子生活的這20年,妻子李美佳確實也過得很不容易,受了很多苦,他很感念,這些年來妻子對這個家庭的付出,所以在自己心有旁騖之後,張興民常常覺得愧對妻子,他同意給予妻子40萬的離婚補償,並已經先期支付了20萬。

張興民話裡話裡都深深透露著,他對妻子李美佳的感激,只是對於這段婚姻走到今天的局面,他卻無論如何都不肯跟第三者分開,一邊說妻子如何萬般好,另一邊卻指責妻子做事太絕,只是錢能解決一切嗎?張興民怎麼就沒想過,自己窮的時候李美佳都不曾放棄,現在又怎麼可能用錢就能回饋李美佳20年如一日的愛呢?

李美佳:感情可以用錢來衡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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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起過往,李美佳忍不住淚如雨下,那些和丈夫一起走過的風風雨雨,人生坎坷,如電影般浮現,李美佳表示,這些人生經歷都不是用錢能衡量的,她最放不下的,還暗示曾經彼此深愛的那份甜蜜,只是張興民卻沒有讀懂妻子的心,他庸俗的以為,這一切都可以用錢來解決。

雙方就近來到一個餐廳,簽下了一份離婚協議,協議李美佳和丈夫張興民離婚,張興民給李美佳支付40萬,作為20年婚姻的補償,兩個女兒歸李美佳撫養,撫養費用將全部由張興民承擔。

結婚20年,奮鬥10年,最後自己的老公成為了別人的愛人,整個過程中,我們時刻感受到,李美佳是個非常柔和的女子,我們也總是擔心這個年過四旬的女人,會不會無法承受如此沉重的打擊,然而令人感嘆的是,一直都不甘心的李美佳,最終毅然選擇離婚,欠下離婚協議後,李美佳跟我們說,她並不後悔從前的付出,相對於不捨,她更想要一個體面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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