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學等九所高校今秋起由學年制改學分制收費'

湖南 衡陽 星辰教育 2019-09-07
"

8月30日,湖南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聯合下發《關於湖南科技大學等九所高校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的批覆》(以下簡稱《批覆》)。其中,湖南科技大學、湖南中醫藥大學、湖南工學院、湘南學院、衡陽師範學院、懷化學院、湖南人文科技學院、邵陽學院、湖南機電職業技術學院9所高校,從2019年秋季開學起由學年制收費改學分制收費管理,有效期為五年。

《批覆》同意上述9所學校從2019年秋季開學起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根據辦學層次,學校可自行設定學分學費,但每學分學費不得高於80元。

《批覆》明確,學分制收費標準由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組成,學生按學分制正常完成學業所繳納的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之和不得高於規定的學年制學費總額。學校應保證每學分不少於16學時,每學年平均不少於40個學分。學生在規定的最低畢業學分外,要求加修、輔修專業或一次補考不及格需要重修學分的,學校在基本學制內免收專業學費,但可按所修課程規定學費收取學分學費。

據瞭解,學分制收費並不意味著學生的經濟負擔會加重,根據規定,學生按照培養方案正常完成學業所繳納的學分學費(不含重修、輔修、雙學位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之和,不得高於規定的學年制學費總額。

對此,批覆明確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後,9所高校要完善學分制教學方案和學分制收費管理方案,制定有序的選課系統,提供相應的信息技術平臺和充分的課程資源,保障學生自主選課和彈性學制的需求。

同時,9所高校應遵循“新生新辦法,老生老政策”原則,在校老生收費仍實行原學年制收費管理。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