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出臺最嚴“停工令”!這些企業或將停產!停工!停運!

近日,菏澤市人民政府印發了《菏澤市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 行動方案〉實施方案》。方案提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汙染天數同比下降15%以上。

本方案把壓煤減排、提標改造、錯峰生產作為主攻方向,把重汙染天氣妥善應對作為重要突破口,加強聯防聯控,嚴格執法監管,強化督察問責,全面實施攻堅行動;動員全民共同應對重汙染天氣。

菏澤出臺最嚴“停工令”!這些企業或將停產!停工!停運!

加強對“散亂汙”企業的整治

不符合要求將全部取締 環保核查不達標做頂格處罰

我市將對排查出的“散亂汙”企業,責令立即停止生產,分類進行取締或整改;

列入清理取締類的,按照“兩斷三清”( 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清除設備、清除產品)的標準,限期完成關停取締;

列入整改提升類的,限期進行整改,經整改仍達不到標準要求的,9月底前全部完成清理取締。

凡被環保核查達不到要求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對違法企業依法頂格處罰。

取消散煤銷售網點

防止散煤復燒

完成以電代煤、以氣代煤的區域禁止燃用散煤

2017 年 10 月底前,菏澤將完成10萬戶以電代煤、以氣代煤工程,其中:牡丹區1.2萬戶、市開發區0.6萬戶、市高新區0.2萬戶、其他縣區各1萬戶。

完成以電代煤、以氣代煤的鄉鎮(辦事處),縣區人民政府應將其劃定為高汙染燃料禁燃區,一律不得燃用散煤。

對採暖季(2017 年 11 月 15 日-2018 年 3月15 日)暫不具備清潔能源替代條件的散煤,積極推廣使用型煤、蘭炭等潔淨煤進行替代,同時開展農業大棚、畜禽舍等用煤替代工作。

嚴厲打擊劣質煤銷售,確保行政區域內使用的煤炭質量符合國家或地方煤炭質量標準。已完成以電代煤、以氣代煤的縣區、鄉鎮,一律取消散煤銷售網點,嚴禁散煤流入。

取締關閉小鍋爐

未達標燃煤鍋爐將停產

對燃煤鍋爐、茶水爐、經營性小煤爐、煤氣發生爐等繼續開展拉網式全面排查,逐一登記,建立管理清單和臺賬

各縣區、各鄉鎮(辦事處)要建立拉網式排查長效機制,發現一起,徹底取締一起。取締關閉燃煤鍋爐必須拆除煙囪或物理割斷煙道,不具備復產條件。

2017年 11 月 1 日起,不達標或未達到相關排放標準要求的燃煤鍋爐,一律停產改造。

煙氣排放超標企業

停產整治直至停業、關閉

在 2017 年 10 月底前,全面排查排氣口高度超過 45 米的高架源,對超標排放企業實施即超即罰;

能立即整改的,責令企業立即整改解決;無法立即完成整改的,實施停產整治;對涉及民生無法立即停產的,依法執行按日計罰;停產整治仍不能達標排放的,依法由政府責令停業、關閉。

非法排汙企業將停產整治

2017 年 12月底前,完成全市原料藥製造、農藥等行業排汙許可證核發工作。未依法取得排汙許可證排放汙染物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罰。對不按證排汙的,依法實施停產整治,並處罰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實施按日計罰。

嚴厲查處貨車超標排放

要建立對柴油車等高排放貨運車輛的全天候、全方位管控網,確保公路貨運車輛達標排放。

2017 年 10 月起,市、縣區人民政府要組織公安、交通、環保、安監、城管等部門,在貨車通行主要道路、物流貨運通道、主要道路卡口等,每天開展綜合執法檢查,對違法車輛一律從嚴處罰。

對於上路行駛的超標排放車輛,由公安部門依法從嚴處罰並全部勸返。

對於問題突出的相關企業,實施多部門聯合懲戒,嚴厲處罰違法行為,依法責令車輛製造企業限期整改,督促所屬運輸企業及時淘汰更新超標車輛。

對於弄虛作假的排放檢驗機構,依法頂格處罰;情節嚴重的,由相關部門取消其排放檢驗資質。對車輛註冊登記地、排放檢驗地和行駛途經地的監管執法不力者,實施行政問責。

禁止使用高排放工程機械

各縣區要於2017年9月30日前劃定並公佈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

菏澤城區及各縣區城市建成區,所有建築拆遷工地、市政工程施工工地、省道和國道道路施工工地禁止使用冒黑煙高排放的挖掘機、裝載機、平地機、叉車等工程機械。港口碼頭禁止使用冒黑煙作業機械。

各縣區要加快淘汰高排放的老舊船舶、工程機械、港作機械等設備、高排放的農業機械等設備。

各縣區要以施工工地、港口碼頭等為重點,每週進行巡查和檢查,對違法行為依法實施頂格處罰,並對業主單位依法實施按日計罰。

禁止銷售低於

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

從 2017 年 10 月起,各縣區禁止銷售普通柴油和低於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並軌,嚴厲打擊黑加油站點。

各縣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每月對銷售油品質量進行抽樣檢查,依法查處銷售質量不合格油品的違法行為。通過超標柴油車輛溯源追蹤不合格油品銷售、供應和生產者,採取最嚴格的處罰措施。違法情節嚴重的,一律予以關停;涉嫌違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

各縣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每月對銷售車用尿素質量進行抽樣檢查,依法查處銷售質量不合格車用尿素的違法行為

嚴格控制秋季秸稈露天焚燒

從2017 年 9 月起,在秋收階段開展秸稈禁燒專項巡查。實行嚴格問責,加強監督檢查,對監管不到位造成區域環境影響的,嚴肅追究縣區、鄉鎮(辦事處)政府及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責任;對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出現秸稈焚燒的,一律嚴肅問責。

加強揚塵控制管理

全市所有建築工地全面執行“七個百分之百”揚塵汙染防治措施,拆遷工地全部執行“五個百分之百”揚塵汙染防治措施,對於不符合標準要求的,一律實施停工整改。

渣土運輸車要安裝密閉裝置,對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駛的,一經查處按上限處罰並取消渣土運輸資格。各類長距離的市政、公路、縣鄉道路、水利工程,全部實行分段施工。採暖季期間,停止各類工程土石方作業。

對於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涉及土石方作業確實無法停工的,由項目建設單位申請、行業主管部門初審,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後實施。

市政府以平均降塵量小於 9 噸/月·平方公里作為控制指標,納入縣區黨政領導幹部考核問責範圍。

違規露天礦山強制關閉

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汙染環境、破壞生態、亂採濫挖的露天礦山,2017 年 9 月底前依法予以關閉;

對汙染治理不規範、排放不達標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停產整治,未通過驗收的一律不得恢復生產,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

煙花爆竹全時段禁燃

各縣區要於2017年9月30日前制定煙花爆竹禁放限放嚴控方案,明確春節期間限放區域和允許燃放時間。

有條件的縣區城市建成區內全時段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建材行業部分實施停產

水泥(含特種水泥)、磚瓦窯(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岩棉(不含電爐)、石膏板等建材行業,採暖季全部實施停產。

水泥粉磨站採暖季錯峰生產時段為當年1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採暖季其他時段在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實施停產。

水泥等行業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要根據承擔任務量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在 2017 年 9 月底前報市人民政府備案。

化工產業不達標將全部停產

採暖季炭素企業達不到特別排放限值的,全部停產,達到特別排放限值的,限產50%以上,以生產線計。

有色再生行業熔鑄工序,採暖季限產 50%。

涉及原料藥生產的醫藥企業涉 VOCs 排放工序、生產過程中使用有機溶劑的農藥企業涉 VOCs 排放工序,在採暖季原則上實施停產,由於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況確需生產的,應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後,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

重汙染天氣,運輸車輛禁止進出廠區

重點用車企業要提前做好生產物資儲備,合理安排運力,封存企業自有車隊中排放較高的車輛,優先選擇排放控制水平較好的國四和國五標準車輛承擔運輸任務,保證採暖季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運輸車輛比例達到 80%以上。

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重點用車企業原則上不允許運輸車輛進出廠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的運輸車輛除外)。

來源:牡丹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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