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瀝街坊注意啦!
有效舉報大瀝鎮內
偷倒垃圾、渣土淤泥、建築廢棄物
等行為,
最高可獎勵3萬元!
在我們的生活中,為圖一己之利,部分運輸當事人違法處置垃圾行為時有發生:有人將建築廢棄物丟棄在公共場所,有人將渣土淤泥灌入雨水管道,有人將渣土淤泥排放至河湧……以上行為不僅影響市容、汙染環境,還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今年5月,瀝北社區有人向農田偷倒建築垃圾被城管部門查處
為此,大瀝城市管理局採取安裝路邊監控設備、執法隊員不定時巡查等方式,嚴厲打擊違法偷倒行為。然而,執法期間仍面臨“取證難”問題。為更有效地打擊違法偷倒行為,發動群眾,共同締造,日前,大瀝鎮制定並出臺了《大瀝鎮對偷倒垃圾、渣土淤泥、建築廢棄物等行為有獎舉報辦法》!
根據辦法,群眾若發現偷倒垃圾、渣土淤泥、建築廢棄物等行為,可第一時間撥打電話進行舉報,經大瀝城市管理局查證,最高可獲獎勵3萬元!街坊們趕緊來看看吧~
辦法使用範圍
大瀝鎮轄區
違法舉報電話(全天)
85512698
舉報內容
1.在非渣土收納點傾倒渣土淤泥、建築廢棄物;
2.車輛散體物料飄灑,汙染路面。
舉報要求
舉報人應向城管部門提供圖片、錄像、證詞等證據材料並配合調查取證工作。
獎金設置
舉報違法傾倒行為並協助對違法當事人的車輛進行暫扣,經大瀝城市管理局查證,並作出處罰決定,罰款額5000元以下的,每宗獎勵2000元;罰款額5000元至1萬元(含)的,每宗獎勵5000元;罰款額1萬元至3萬元(含)的,每宗獎勵1萬元;罰款額3萬元以上的,每宗獎勵3萬元。
獎金髮放
1.城管局在案件作出處罰後十日內填寫《違法案件舉報獎勵審批表》,經審批後,對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給予獎勵;
2.舉報人在接到領獎通知後一個月內,持有效證件到指定地點領取獎金,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3.受獎人領取獎金時,應當在《違法案件舉報獎勵付款專用憑證》上簽名,並複印身份證留底。
以下情況不予獎勵
1.舉報範圍及內容不屬於有獎舉報範圍的;
2.舉報內容及提供資料不詳難以調查取證的作出處罰,或經調查舉報情況不屬實的;
3.舉報的內容已經城管局查處,尚未結辦的;
4.舉報人不提供真實身份和聯繫方式的,或舉報人為城管局工作人員的;
5.其他不符合獎勵規定的。
其他注意事項
對同一行為有多人先後舉報的,獎勵第一時間舉報人。兩個或兩個以上舉報人聯名舉報同一行為的,按一宗案件獎勵。
希望各位街坊加強監督
共建美好大瀝!
素材來源:珠江時報
編輯:南海大瀝微信編輯小組 林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