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整治的過程中該如何補償被關停拆除的小企業?

環境保護 環境汙染 空氣汙染 建築 河北 水汙染 畜牧業 廊坊 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 2019-06-28

河北省廊坊市某區的任先生從2005年開始在當地經營著一家小型的傢俱廠,由於該廠建設年代較早,當時行政管理也比較寬鬆,沒有現在這麼嚴格的審批程序,當時只是和當地的村委會簽訂了土地租用協議,租期為20年,到期後無特殊情況雙方約定另簽訂土地租用協議,延長租期,當時任先生建設還經過當地鎮政府的審批,從鎮政府出具的證明來看,鎮鎮府准予任先生先行建設,待土地租用協議解除後,任先生應當自行拆除地上建築,將土地歸還村集體,並將該地塊恢復原狀。可是經營持續到2018年,由於當地開展汙染企業的巡查工作,當地相關部門以任先生的傢俱廠環保不達標並存在汙染為由責令其立即關停,並限期自行拆除地上建築,並處以罰款。

環保整治的過程中該如何補償被關停拆除的小企業?

其實上面這個案例只是近兩年來全國大範圍內很多中小企業的縮影,近兩年來相關部門對環保不達標存在汙染的小企業的打擊力度越來越大,幾乎演變為只要被發現,就會被關停拆除的狀況。這類企業一般都規模較小、且普遍分佈散亂,一般多數都是分佈在鄉村或者城市郊區。相關部門進行整治的時候,這些小企業主們由於勢單力薄,很容易就被整治部門壓制,權益被侵害並且得不到救濟。比如有一些養殖場,往往是在鄉村,規模有侷限性。還有一些村鎮的磚瓦廠、造紙廠等,這些企業的市場就只輻射周圍村鎮,規模就比較小,而且由於村鎮消費力有限,也不會有很多相關企業聚集,因為這樣的零星分佈,就會令這些企業很少會形成規模。

環保整治的過程中該如何補償被關停拆除的小企業?

其實為什麼要整治這些企業重點就是汙染問題,環境保護正是打擊存在汙染的小企業的最直接原因。被劃入整治範圍內的這些存在汙染的小企業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當地產業佈局規劃、汙染物排放不達標,有的甚至可能沒有用地、環保、工商、建設等手續,但是手續證件不齊全並不是被划進存在汙染的小範圍內的標準,最主要標準還是在於環境不達標。相關部門對存在汙染的小的整治主要集中在畜牧養殖場、鋼鐵廠、化工廠、磚瓦廠、傢俱廠、造紙廠等企業上面,這些企業很容易造成土壤汙染、水汙染、大氣汙染等,是被整治的主要範圍。很多時候,為了早日完成指定的關停拆除的數量目標,相關部門只根據一些形式標準就一刀切地進行行政強制行為,這都給這些中小企業造成了很大的權利侵害。

環保整治的過程中該如何補償被關停拆除的小企業?

我們作為從事於這個領域律師,並不是反對對存在汙染的小企業進行整治,但是這樣的整治行動都要有條有理,依法執行。對存在汙染的小企業的治理是大勢所趨,環境保護迫在眉睫,但是在政策推進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廣大小企業主的呼聲,而不能一味的追求行政效率亂搞“一刀切”,在執行整治政策的時候一定要兼顧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