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橫行鄉里稱霸一方 懷遠一家族惡勢力團伙領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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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吳媛媛 通訊員 範偉

8月30日,懷遠縣人民法院對一起涉惡案件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楊某某等6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楊某某、楊某輝、楊某啞系同胞兄弟。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被告人楊某某長期佔據村幹部職位,夥同被告人楊某輝、楊某啞多次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採用暴力手段共同或單獨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百姓,形成惡勢力團伙,在懷遠縣轄區內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某、楊某啞、楊洪某聚眾鬥毆,造成一人一處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聚眾鬥毆罪。被告人楊某輝聚眾鬥毆,造成一人一處輕微傷;多次辱罵、隨意毆打他人,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罪。被告人楊傳某、楊某隨意毆打他人,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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