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場埋屍案“保護傘”能否被挖出?這份中央文件透露重要信息

【聯播+】因舉報校長在學校修建中有違規行為,一位有正義感的老師被害並埋在操場下16年。近日,發生在湖南省新晃市的這起離奇案件令人驚心觸目。


操場埋屍案“保護傘”能否被挖出?這份中央文件透露重要信息


事發地湖南省新晃一中操場

這起案件深刻暴露出當地基層治理能力的低下。但何以讓黑惡勢力猖獗至此?輿論最大的疑問是:受害人鄧世平的家人16年前就已經報案,但為何只是備案而非立案?隨著鄧世平失蹤後當地有關方面推諉不查、其家屬報案無門等案件細節曝光,凶手在當地的“關係網”成為大眾關切的聚焦點。

6月23日的新聞聯播報道,“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指導意見》”,重點關注到治理鄉村黑惡勢力、深挖保護傘的問題。

雖然這份文件聚焦在鄉村,但意義重大,為“熟人社會”中如何打黑除惡、“打傘破網”提供了一個公正、合理的行政解決方案。

【文件說了啥】

《意見》中列出17項鄉村治理的主要任務。其中一條明確亮劍黑惡勢力、宗族勢力,特別指出要堅決把受過刑事處罰、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惡、涉邪教等問題的人清理出村幹部隊伍。

我們關注一下這句話的後半段,要把這些存在涉黑涉惡的人清除出“村幹部隊伍”。這首先說明,“村幹部隊伍”中確實有一些人與黑惡勢力沆瀣一氣。

譬如,2018年山東省通報的一起案例中,破獲的涉黑組織中,有6人同期擔任村黨支部書記,把持6個村級政權,令人瞠目結舌。


操場埋屍案“保護傘”能否被挖出?這份中央文件透露重要信息


《破冰行動》劇照

聯播君還想到了前段時間熱播的《破冰行動》,劇中警察深入販毒村暗訪,動輒被村民圍堵追打,甚至面臨生命威脅。村裡一個小混混也敢揪著政府公職人員的衣領叫囂“塔寨村什麼時候需要跟你這種角色解釋”。

劇中的“塔寨村”原型,正是廣東汕尾陸豐市博社村。這是一個相當“魔幻現實主義”的村落。有三分之一的村民長達數年參與了販毒、製毒,公安行動收網時繳獲了冰毒2925公斤、K粉260公斤、製毒原料23噸、槍支9支子彈62發。在毒品市場,甚至還流傳著“生意做不做,關鍵看博社”。


操場埋屍案“保護傘”能否被挖出?這份中央文件透露重要信息


蔡東家在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而帶領村民製毒販毒的,居然是他們的村支書蔡東家。這位“了不起”的“冰毒教父”,案發前還身兼陸豐市和汕尾市兩級人大代表。利用自己的職權與能量,為當地的非法活動織就了一張密度極高的“保護傘”。

也正因如此,博社村的勾當許多沒有參與的村民乃至周邊村民都知道,“禁止傾倒製毒垃圾”的標語也光明正大刷在了圍牆上,但卻沒有人進行舉報。

在深圳,曾經有一個名為“沙井新義安”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通過非法手段經營廢品收購、碼頭運輸、房地產等行業,敲詐勒索、販賣毒品,嚴重破壞了當地社會秩序。案發後,官方通報指出,該組織之所以存在多年,與當地一把手深圳市沙井街道原黨工委書記劉少雄的包庇、縱容存在著極大的關係,普通居民只能逆來順受。

之所以不敢吭聲,不是群眾過於懦弱,而是他們搞不清楚犯罪團伙背後是誰撐起了“保護傘”,這把傘到底有多大。萬一遭到打擊報復,那就是滅頂之災。就像鄧世平一樣,埋屍操場16年,隱隱綽綽一直有傳言,但卻從未被正視。

因此,既要掃黑,也要“破網”,《意見》找準了治理靶點。

【核心問題是保護百姓安全感】

當天,國務院新聞辦還舉行新聞發佈會,邀請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領導對《意見》進行了解讀。

發言人專門提到了“安全感”的問題。我們常說獲得感、幸福感,但如果最基本的“安全感”都得不到保障,那這“兩感”更無從談起。

在打黑除惡專項行動中,許多聳人聽聞的“村霸”欺壓百姓事件常見諸報端。有一言不合就叫囂著要“活埋村民”的,有強佔人妻的,還有自稱在村裡是“萬歲”的……

在城市中,社區街巷,這樣的惡霸、黑勢力也並不鮮見。聚眾尋釁滋事、收放高利貸、用暴力手段承攬工程……

惡行惡狀,令人作嘔之餘又有些膽寒——是誰給他們的膽量藐視規則、踐踏法律?今後普通百姓的“安全感”又該如何保障?

發言人介紹,針對“農民安全感”,《指導意見》從三方面作出了部署:一是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加強平安鄉村建設。二是完善鄉村矛盾糾紛調處化解機制,加大小微權力腐敗懲治力度。三是加強農村法律服務供給,推進法治鄉村建設。

這三條措施雖然針對的是“農民安全感”,但刀刀見血剖析的是掃除黑惡的共性問題:專項治理切除“毒瘤”,懲治“腐敗”深挖病灶、普法用法防患於未然,每一下都切在了要害處!

其中最關鍵的,還是深挖“病灶”。黑惡勢力之所以能滲入基層政權,靠的就是盤根錯節的利益關係。一些“村霸”本身就是權力擁有者,比如當地的村支書或者村主任,他們在非法侵佔公共利益的同時,還向更高一級官員輸送利益尋求保護;也有“村霸”和權力擁有者有一定利益關係,比如有親戚、血緣關係,又或者權力者需要通過這些勢力達到一定目的--比如基層選舉時,參加選舉的候選人要依靠“村霸”來確保自己當選,又如需要這些人幫忙完成徵地拆遷工作等。

因此,不“打傘破網”,徹底摧毀這些瓜田李下的關係,正義難彰、百姓難安。

【落實要“硬核”】

這份《意見》,無疑是今後做好鄉村治理工作的指南書。但要從“紙面良策”變為老百姓實打實的獲得感,還得看落實。

發言人談到,中央明確提出,各地要將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工作納入鄉村振興考核,將黨組織領導的鄉村治理工作作為每年市縣鄉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推動層層落實責任。

將工作成效直接納入述職考評,這就堵死了應付了事、上下推諉的路。另一方面,考核是另一種形式的監督,有了這個硬性制度,“保護傘”的最後一點生存土壤,也會在嚴格的考核與監督中被清掃乾淨。

因為正義必將勝利,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損害了人民群眾利益的人,必將受到最嚴厲的懲處!(資料來源:中央廣播電視總檯、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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