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丨固始縣公安局、鶴壁市公安局、泉州晚報等
近日,“瓜農抓賊倒賠三百”引發廣泛關注。8月4日晚,淇縣公安局發佈通告,對宋某做出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決定。龐某制止違法侵害行為,不承擔違反治安管理責任。北陽派出所處置本案過程中存在執法過錯,責任民警停止執行職務,並依紀依規作出處理。
對此,瓜農龐先生表示滿意處理結果。
來源丨固始縣公安局、鶴壁市公安局、泉州晚報等
近日,“瓜農抓賊倒賠三百”引發廣泛關注。8月4日晚,淇縣公安局發佈通告,對宋某做出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決定。龐某制止違法侵害行為,不承擔違反治安管理責任。北陽派出所處置本案過程中存在執法過錯,責任民警停止執行職務,並依紀依規作出處理。
對此,瓜農龐先生表示滿意處理結果。
事件回顧
據當地媒體報道,河南瓜農龐大哥家承包了200畝地種西瓜和玉米,經常有附近的人在瓜熟後前來偷瓜,龐大哥多次報警都未見效。
來源丨固始縣公安局、鶴壁市公安局、泉州晚報等
近日,“瓜農抓賊倒賠三百”引發廣泛關注。8月4日晚,淇縣公安局發佈通告,對宋某做出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決定。龐某制止違法侵害行為,不承擔違反治安管理責任。北陽派出所處置本案過程中存在執法過錯,責任民警停止執行職務,並依紀依規作出處理。
對此,瓜農龐先生表示滿意處理結果。
事件回顧
據當地媒體報道,河南瓜農龐大哥家承包了200畝地種西瓜和玉米,經常有附近的人在瓜熟後前來偷瓜,龐大哥多次報警都未見效。
7月29日,兩個女子開著三輪車來偷西瓜,偷了滿滿一車,龐大哥在與她們拉扯時,一女子的膝蓋擦破流血並報了警。民警協調讓龐大哥賠償300元醫藥費,這讓他十分委屈,稱“以後偷瓜都不敢攔了”。
淇縣公安局2日晚迴應稱,宋某摘了八九個西瓜,價值二十餘元,因西瓜價值小,情節顯著輕微,對偷西瓜二人(宋某及其女兒)進行了批評教育,同時考慮到二人受傷,經現場調解,龐某賠償傷情300元錢。在媒體報道後,在民警的教育下,宋某及其女兒認識到了錯誤,並主動退還了300元,雙方達成諒解。
8月3日,鶴壁市公安局啟動執法監督程序,對淇縣公安局北陽派出所7月29日處置的一起盜竊西瓜警情進行調查。
來源丨固始縣公安局、鶴壁市公安局、泉州晚報等
近日,“瓜農抓賊倒賠三百”引發廣泛關注。8月4日晚,淇縣公安局發佈通告,對宋某做出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決定。龐某制止違法侵害行為,不承擔違反治安管理責任。北陽派出所處置本案過程中存在執法過錯,責任民警停止執行職務,並依紀依規作出處理。
對此,瓜農龐先生表示滿意處理結果。
事件回顧
據當地媒體報道,河南瓜農龐大哥家承包了200畝地種西瓜和玉米,經常有附近的人在瓜熟後前來偷瓜,龐大哥多次報警都未見效。
7月29日,兩個女子開著三輪車來偷西瓜,偷了滿滿一車,龐大哥在與她們拉扯時,一女子的膝蓋擦破流血並報了警。民警協調讓龐大哥賠償300元醫藥費,這讓他十分委屈,稱“以後偷瓜都不敢攔了”。
淇縣公安局2日晚迴應稱,宋某摘了八九個西瓜,價值二十餘元,因西瓜價值小,情節顯著輕微,對偷西瓜二人(宋某及其女兒)進行了批評教育,同時考慮到二人受傷,經現場調解,龐某賠償傷情300元錢。在媒體報道後,在民警的教育下,宋某及其女兒認識到了錯誤,並主動退還了300元,雙方達成諒解。
8月3日,鶴壁市公安局啟動執法監督程序,對淇縣公安局北陽派出所7月29日處置的一起盜竊西瓜警情進行調查。
這兩天還有一件類似事件同樣引起廣泛關注。
8月1日,一滿載井蓋的半掛車途經河南固始縣發生側翻。次日上午,車主宋先生髮現,33噸井蓋已快被附近村民搬光。宋先生稱,沒人聽他勸阻,一車一車往回拉,還有人還追著打他。3日,當地警方迴應稱,沒人在場看護不算搶,少量侵佔夠不上犯罪。
固始縣警方8月4日發佈通報表示,8月3日上午,固始縣公安局已立案調查。市公安局法制、督察部門也已專程趕赴固始進行督辦。固始縣公安局組成專案組,正在全力開展調查工作,並組織專門力量追回了部分井蓋。目前,對相關人員的調查正在進行中,涉事民警已停職接受調查,將根據調查情況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來源丨固始縣公安局、鶴壁市公安局、泉州晚報等
近日,“瓜農抓賊倒賠三百”引發廣泛關注。8月4日晚,淇縣公安局發佈通告,對宋某做出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決定。龐某制止違法侵害行為,不承擔違反治安管理責任。北陽派出所處置本案過程中存在執法過錯,責任民警停止執行職務,並依紀依規作出處理。
對此,瓜農龐先生表示滿意處理結果。
事件回顧
據當地媒體報道,河南瓜農龐大哥家承包了200畝地種西瓜和玉米,經常有附近的人在瓜熟後前來偷瓜,龐大哥多次報警都未見效。
7月29日,兩個女子開著三輪車來偷西瓜,偷了滿滿一車,龐大哥在與她們拉扯時,一女子的膝蓋擦破流血並報了警。民警協調讓龐大哥賠償300元醫藥費,這讓他十分委屈,稱“以後偷瓜都不敢攔了”。
淇縣公安局2日晚迴應稱,宋某摘了八九個西瓜,價值二十餘元,因西瓜價值小,情節顯著輕微,對偷西瓜二人(宋某及其女兒)進行了批評教育,同時考慮到二人受傷,經現場調解,龐某賠償傷情300元錢。在媒體報道後,在民警的教育下,宋某及其女兒認識到了錯誤,並主動退還了300元,雙方達成諒解。
8月3日,鶴壁市公安局啟動執法監督程序,對淇縣公安局北陽派出所7月29日處置的一起盜竊西瓜警情進行調查。
這兩天還有一件類似事件同樣引起廣泛關注。
8月1日,一滿載井蓋的半掛車途經河南固始縣發生側翻。次日上午,車主宋先生髮現,33噸井蓋已快被附近村民搬光。宋先生稱,沒人聽他勸阻,一車一車往回拉,還有人還追著打他。3日,當地警方迴應稱,沒人在場看護不算搶,少量侵佔夠不上犯罪。
固始縣警方8月4日發佈通報表示,8月3日上午,固始縣公安局已立案調查。市公安局法制、督察部門也已專程趕赴固始進行督辦。固始縣公安局組成專案組,正在全力開展調查工作,並組織專門力量追回了部分井蓋。目前,對相關人員的調查正在進行中,涉事民警已停職接受調查,將根據調查情況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西瓜和井蓋,兩起不算重大的事件攪動著整個週末的輿論場。歸根到底,這兩起事件不僅連公平正義的基本訴求沒有實現,執法主體的依法履職能力也讓人生疑。而且都構成了相似的路徑:當事人遭遇執法不公→求助媒體→事件曝光引發輿情→執法部門開始重視→重新核查處理事件。
那麼,如果事件沒有在網上曝光呢?這些類似的事件會不會就石沉大海,無人過問了呢?雖然事件曝光之後,後續調查和處理結果不可謂不嚴厲,但是群眾對民警執法的不信任感的增加卻很難挽回。因此,落實好日常執法的規範化,在點滴個案上築牢執法公信力才是執法部門的當務之急!
轉自:刑事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