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從化區東風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主任殷潘懷嚴重違紀違法涉嫌貪汙犯罪案件剖析'

廣州 農村 政治 跳槽那些事兒 習近平 經濟 南方plus客戶端 2019-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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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0日,廣州市從化區城郊街道在依法組織拆除違建的過程中,遇到約200名社會閒散人員的阻撓,部分人員甚至公開與執法人員對峙。鑑於該事件性質惡劣,嚴重影響了全區“一橋兩路”項目徵拆工作進程。2018年2月27日,從化區紀委監委牽頭成立了“12·20”專案調查組,專門對涉及“一橋兩路”項目徵拆工作的“ 搶建”“ 搶種”,以及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等違紀違法行為展開調查。同年2月14日,區紀委監委對東風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主任殷潘懷立案審查。2018年4月4日,殷潘懷被區監委立案調查並於次日被採取留置措施。目前,殷潘懷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其涉嫌貪汙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墮入違紀違法的深淵

2012年8月,時任東風村委會主任的殷潘懷違規處理集體資產,由東風村委提供土地及扶貧資金給廣州某工藝有限公司興建商住樓。雙方合作建成的9 層樓房屬違法建築,租金至今無法收回,嚴重損害了集體利益。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殷潘懷在擔任從化區城郊街東風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受政府委託、協助政府從事“一橋兩路”東風段徵地拆遷工作的職務便利,以捏造評估數據及虛增評估項目的方式騙取綠化搬遷補償款,並以其家屬名義虛構綠化搬遷補償,企圖騙取國家徵地補償款。

殷潘懷身為黨的基層幹部,充當違建“保護傘”,放任村民“搶建”“搶種”行為,甚至帶頭大搞優親厚友,其家屬殷某、李某等3 人各有一幢違章建築位於徵地範圍。由於其沒有履行好監管職責,導致政府在“一橋兩路”徵拆過程中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

該案主要特點:一是一把手違紀違法問題突出。由於權力過於集中、透明度不高、監督管理缺位,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作為村“兩委”一把手,成為違紀違法的高風險群體。殷潘懷擔任村“兩委”一把手長達10 餘年,大搞“一言堂”,作風專斷。2018年2月,區委約談殷潘懷後,殷潘懷試圖對抗組織審查,立即將談話內容告知其他村委人員,要求他們對手機數據等文件進行刪除、銷燬,涉嫌串供和銷燬、隱匿證據。二是“抱團腐敗”。土生土長的村幹部,長期一起工作生活,“單幹”風險較大,往往容易形成利益共同體。該案中的東風村幹部在套取綠化搬遷補償款的過程中,採取聯手作案、集體合謀的方式,利用各自負責具體工作的職務之便,採用虛增、虛構、偽造等造假方法,為親屬或他人謀取利益並從中獲利。三是徵地拆遷領域監督機制缺失。從案件情況來看,由於拆遷單位與土地主管部門缺乏有效溝通,對上報的土地信息沒有認真核實,甚至沒有相關複核程序,而是直接將補償金予以發放,導致村幹部和相關人員勾結貪汙,有機可乘。

溯本求源找準“病灶”

治病救人,首先在於找準病灶。要治基層黨員幹部違紀違法的“病根”,就得找準基層黨員幹部違紀違法的“病灶”。

理想信念缺失。作為村幹部,殷潘懷對自我要求不高、自我約束不夠,為人民服務的理念信念發生動搖,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不牢固,廉潔自律觀念淡薄,在經濟利益的腐蝕下,沒能守住底線,最終走上了違紀違法的道路。

紀法觀念淡薄。殷潘懷長期擔任城郊街東風村“兩委”一把手,具備一定的紀法知識,明知什麼行為是違紀違法、涉嫌犯罪的,但他為了個人私利,仍然抱著僥倖心理,濫用手中的權力,最終墮入了違法犯罪的深淵。

村幹部違紀行為難被及時發現。一方面,上級部門監督缺位,村幹部處於權力末端,而現有的監督思路或者措施往往緊盯一把手和重要崗位,“小人物”容易被忽視和放任;另一方面,村民民主監督乏力,村民組織鬆散,認識差異較大,監督意識薄弱,在掌握大量資源的村幹部面前,村民的素質和信息渠道有限,難以承擔起監督重責。

徵地拆遷對村民的補貼標準偏低。目前補償方式以貨幣化安置為主,從化區因種種客觀因素,無法同時完全滿足所有失地村民的補償需要,村民牴觸情緒較大。鎮、村幹部為完成徵地任務,加上村民想爭取更多補償收益,容易將目光鎖定在國有資產這塊“肥肉”上,這樣既不損害其他村民利益,又可讓失地村民從中受益,被反對和舉報的概率較低。

塵埃落定警鐘長鳴

警示之鐘,聲聲緊敲。省紀委監委十二屆四次全會要求,全面落實省委監委基層正風反腐三年行動方案,嚴查“微腐敗”“小官大貪”。從化區紀委監委通過查處殷潘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為開展下一步工作吸收了經驗。

加強理論學習,堅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黨員幹部的精神之“鈣”。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理想信念堅定,骨頭就硬,沒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堅定,精神上就會‘缺鈣’,就會得‘軟骨病’”“就可能導致政治上變質、經濟上貪婪、道德上墮落、生活上腐化”。殷潘懷的蛻變過程說明,政治上的“充電”一刻也不能中斷,必須堅持不懈地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堅定和築牢理想信念,把握好方向,努力練就“金剛不壞之身”。

落實“兩個責任”,整頓軟弱渙散。殷潘懷案件暴露出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流於形式的問題。各級黨組織要深化對主體責任內涵的認識,強化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確保主體責任落地生根。紀檢監察部門要把監督責任做細做實,管好自己的“一畝三分地”,掌握本單位、部門的突出問題、黨員幹部的廉潔狀況和黨風廉政建設形勢,做到情況明、數字準、家底清,協助黨委(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此外,還要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重拳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選優配強一批敢於擔當、勤政務實、清正廉潔的黨組織書記,充分發揮“關鍵少數”的關鍵作用,防止“上樑不正下樑歪”。堅持一村一策,建立上級黨組織一把手掛幫制度,重點解決好黨組織班子渙散、組織活動不經常、民主管理混亂、社會矛盾突出和基礎保障薄弱等問題,著力提升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和影響力。

強化監督管理,堵塞各種漏洞。緊盯徵地補償資金,建立多方共同治理的立體監督體系。一是借鑑先進經驗,探索建立村民代表議事制度,搭建村民代表公開議事決策平臺,確保村民對重大決策事項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二是針對村幹部違紀違法案件中出現的問題,加強村(居)財務管理,定期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制度落實到位。規範財務工作流程,嚴把審核關。針對部分未交賬本的經濟社,提請相關部門進行處理。組織村務監督委員開展集中業務培訓,提升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能力。三是針對徵地補償支付審核中存在的漏洞,嚴格徵地款項發放流程,健全資金髮放制度。通過開展日常檢查、專項檢查等工作將檢查延伸到田間地頭和農戶家中,及時發現徵地款項發放中的薄弱環節和存在的問題,嚴格督促整改,確保徵地款項準確、及時、安全發放。

加大對農村幹部腐敗的打擊力度。針對農村幹部這一特殊的群體,要嚴格依照監察法,把行使公權力的村幹部納入監察大網,同時要採取有效監督措施,完善相關的監管制度,加強監督檢查;要把查處農村幹部腐敗作為審查調查的一個重點,嚴肅查處那些以權謀私、貪汙受賄、侵吞公款公物、侵犯群眾利益、涉黑涉惡等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出重拳集中整治,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一些重大典型案件要通報曝光,戳到痛處,打消部分人的僥倖心理。

【通訊員】從化紀宣

【作者】 歐陽勝勇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南方號~三農~三農自營號~法治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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