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茂名市司法局原黨組副書記李濤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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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廣州8月26日消息(記者鄭澍)據南粵清風網消息,日前,經茂名市委批准,茂名市紀委監委對茂名市司法局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調研員李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濤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禮品,長期借用私營企業主車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李濤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目無黨紀國法,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茂名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茂名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濤開除黨籍處分;由茂名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李濤簡歷

李濤,男,漢族,1967年6月出生,廣東信宜人,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5年8月任茂名市人民檢察院反貪汙賄賂局副局長;

2007年10月任茂名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2009年9月茂名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反瀆職侵權局局長;

2012年2月任茂名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反瀆職侵權局局長、調研員;

2013年11月任茂名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反貪汙賄賂局局長、調研員;

2017年7月至今,任茂名市司法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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