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挪用公款4800萬!廣西一國有銀行副主任潛逃22年後主動投案

今日(5月17日)上午,廣西紀檢監察網發佈消息稱,某國有銀行南寧鐵道分行南站辦事處副主任石燾挪用4800萬元公款,外逃22年後主動投案自首。南寧市監察委員會已對其涉嫌挪用公款問題立案調查,目前已依法移送審查起訴。

自首後他說了這麼一句話,“這麼多年一直在陰影下生活,此刻,惶恐壓抑的心情終於結束了”。

2年挪用公款4800萬!廣西一國有銀行副主任潛逃22年後主動投案

廣西紀委監察網截圖

挪用公款 22年到處漂泊

“感謝組織的關懷,謝謝辦案組的幫助。”

日前,外逃22年後投案的石燾對紀檢監察機關辦案人員誠懇地說。他交代了違法問題後,顯得格外輕鬆,“這麼多年一直在陰影下生活,此刻,惶恐壓抑的心情終於結束了。”

22年前,石燾利用自己擔任某國有銀行南站辦事處副主任便利挪用公款,而後倉皇外逃;如今,經歷了到處漂泊、惶恐度日的石燾,最終決定投案。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部署,南寧市監察委員會對其涉嫌挪用公款問題立案調查,目前已依法移送審查起訴。

2年挪用公款4800萬!廣西一國有銀行副主任潛逃22年後主動投案

2年挪用公款4800萬

現年56歲的石燾是廣西忻城縣人。1992年,29歲的石燾因工作能力突出被單位委以重任,擔任某國有銀行南站辦事處副主任,負責主持全面工作。

上任之初,壯志滿懷的石燾決定要做出一番成績。在他的帶領下,辦事處各項業務工作開展得很順利,每年都能完成上級領導下達的各項任務指標,在南寧全行各個辦事處負責人個人年度綜合素質評定考核中,石燾的總分也是名列前茅。

然而,成績的背後也暗藏著風險點。工作中,石燾因為聯繫吸收存款事宜經常接觸形形色色的人,並和部分“心懷鬼胎”的人員交上了朋友。

1994年5月,石燾在未按照規定辦理入賬手續的情況下,以南站辦的名義開具定期存單給儲戶,再將儲戶存款交廣西某建築工程公司代表陳某使用。

石燾有過惶恐,但“貪”欲一升就再也無法遏制,他在違紀違法道路上越滑越遠。

據調查,1994年5月至1996年3月,石燾擔任南站辦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與他人相互“配合”,繞過銀行監督,在未按照規定辦理入賬手續的情況下,多次私自決定以南站辦的名義開具大額定期整存整取儲蓄存單給儲戶,後將儲戶存款挪用給陳某、韓某、丁某和莫某等人使用,從中拿取了所謂的“手續費”,其挪用公款金額高達4800多萬元。

缺口資金巨大 倉皇外逃

“陳某為人‘大方’,在找資金方面可以省很多麻煩,所交代的事也都能很好完成。”石燾對辦案人員講起了拉他“下水”的“合作伙伴”。他與陳某的關係迅速“升溫”。然而到1995年上半年,陳某的工程款遲遲不能回籠,為了兌付到期資金,石燾只好高息引入資金。越往後,缺口資金越多,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

“感覺到危險了。”石燾開始焦慮不安。在和陳某商量事發後如何應對的同時,石燾依舊沒有收手,還用同樣的方式幾次挪用公款交給了他人使用。1996年4月下旬,在陳某的安排下,石燾倉皇外逃,臨行前他對單位同事謊稱自己“去南京玩幾天”,就失蹤了。同年4月,南寧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對石燾立案偵查。

外逃到某鄰國後,石燾以為終於可以結束惶惶不可終日的生活。沒想到,此前信誓旦旦的陳某沒有兌現之前的諸多承諾。在陌生的國度,因為語言不通加上舉目無親,石燾的處境十分困難。在一次散步時,石燾還被不明身份的人襲擊,當場昏迷倒地,後來住院治療了十幾天才撿回性命。

“感受到還是祖國好”,石燾說。一年後,石燾又輾轉回到國內,在雲南文山一偏僻鄉村躲避。期間,也有到大城市工作的機會,但是因為害怕身份暴露,石燾最後還是選擇繼續回到雲南文山一鄉村幼兒園從事管理工作。

“終日惶惶恐恐。”石燾回顧過去的經歷說道,“害怕被熟人認出,害怕被抓,乘車都要找隱蔽的地方,躲到角落裡,只敢晚上坐車,隨便看到一個公安人員都提心吊膽,擔心是來抓自己的。”

轉眼到了2018年。石燾備受恐懼煎熬,對親人的思念更是揮之不去。他出逃時,女兒才4歲,20多年過去了,都沒有見過面。自首的念頭無數次爬上他的心頭,但一直沒法鼓起勇氣。

警方宣傳到位 他主動投案

近年來,廣西按照中央追逃辦統一部署,以減少存量、遏制增量、化解積案為目標,高位推進追逃追贓工作。2018年2月,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自治區監委多次與自治區檢察院研究會商,穩妥推進自治區、市、縣(區)三級檢察院原職務犯罪偵查部門所立嫌疑人在逃案件移交和查辦工作,其中就包括石燾挪用公款案。

針對石燾的“天網”撒開了,自治區監委追逃追贓部門對所有線索逐一審核,並將石燾案列為重點督辦案件,指定由南寧市監委組建專人專班負責石燾追逃工作。同時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協作,制定追逃方案,強化追逃措施,開闢追逃“綠色通道”,凝聚追逃工作合力,密織追逃天羅地網。

2018年8月,國家監委等五部門聯合發佈《關於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後,廣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大勢宣傳。2018年11月,自治區監委在媒體發佈一名涉嫌職務犯罪外逃人員主動投案的消息,敦促在逃人員儘快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看了這些政策宣傳,我知道,投案自首是唯一出路,我要抓住這個機會。”在追逃追贓高壓態勢的強大震懾和政策感召下,顛沛流離22年後的石燾最終作出了正確的選擇。2018年12月1日,石燾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

石燾投案後,自治區監委指定南寧市監委管轄該案。同年12月5日,南寧市監委報自治區監委、南寧市委批准,對石燾涉嫌挪用公款案立案調查,同日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調查期間,辦案組同志堅持依規依紀依法辦案,詳細講解政策,傾心交談,從思想打消石燾顧慮,從生活上給予其關懷關愛。“執法人性化,我很感動,後悔回來自首晚了!”石燾由衷地說,他主動交代問題,積極配合調查。“現在心情很好,終於結束了提心吊膽的逃亡生活!”石燾如釋重負。

“天網恢恢,雖遠必追”,外逃不是出路,世上沒有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自治區監委追逃追贓部門負責人表示,將繼續加大追逃追贓工作力度,有逃必追,一追到底,並正告在逃腐敗分子認清形勢、徹底放棄幻想,早日投案自首。

編輯丨陳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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