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一開發商送廳級幹部3間商鋪,獲刑2年3個月'

廣東 東江 中山 惠州 羊城派 201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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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派記者 董柳

實習生 王雅桐 卜雅靜

近日,廣東省中山市中院對廣東省惠州市惠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丁某某行賄惠州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黃仕芳(後任惠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案作出一審判決。

丁某某及惠州市惠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均被判犯單位行賄罪,其中丁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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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派記者 董柳

實習生 王雅桐 卜雅靜

近日,廣東省中山市中院對廣東省惠州市惠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丁某某行賄惠州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黃仕芳(後任惠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案作出一審判決。

丁某某及惠州市惠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均被判犯單位行賄罪,其中丁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


廣東一開發商送廳級幹部3間商鋪,獲刑2年3個月


多次行賄,還贈送幹部妻子挑選的商鋪

丁某某,大學文化,原系惠州市惠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

經審理查明,2009年下半年,被告單位惠某公司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告人丁某某在承接惠州市東江高新科技工業園開發區科技大道南項目過程中,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請託時任惠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黃仕芳(另案處理)向時任東江工業園管委會主任方某打招呼對其予以關照,黃仕芳應允。

後丁某某掛靠的惠州市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順利中標科技大道南工程,並由被告單位惠某公司實際投入、施工和受益。

2010年年中,為感謝黃仕芳幫助,丁某某意圖向黃仕芳贈送被告單位惠某公司開發的水某居樓盤商鋪。經黃仕芳妻子許某挑選,丁某某將水某居公寓樓1層06、07、08號商鋪(經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認定中心價格認定,該三間商鋪價格共計人民幣494.1萬元)賄送給黃仕芳。

為掩蓋犯罪事實,丁某某將500萬元現金分兩次交給黃仕芳,由許某將上述現金用於購買商鋪,並將上述三間商鋪登記在黃仕芳胞弟黃某(另案處理)名下。

2015年6月,黃仕芳迫於反腐壓力,退給丁某某人民幣500萬元以掩飾犯罪。

2009年至2011年逢中秋、春節期間,為維繫與黃仕芳的關係,丁某某先後六次向黃仕芳賄送港幣共30萬元。

2017年7月31日,已被網上追逃的丁某某在列車上被抓獲。

受賄幹部、行賄開發商都被抓了

根據任職資料,黃仕芳2007年1月任惠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2011年2月任惠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2012年1月任惠州市人大常委會正廳級幹部,2014年5月退休。2017年2月,黃仕芳被廣東省紀委通報因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

中山市中院一審認為,被告單位惠某公司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告人丁某某為單位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單位行賄罪。

被告單位惠某公司及被告人丁某某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判決:被告單位惠州市惠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犯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被告人丁某某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

2018年6月20日,中山市中院一審開庭審理惠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黃仕芳受賄一案。黃仕芳涉嫌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共摺合人民幣2351.9萬元、港幣170萬元,並夥同其胞弟共同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1200萬元當日受審。(更多新聞資訊,請關注羊城派 pai.ycwb.com)

來源 | 羊城派

責編 | 吳瑕

實習生 | 李慧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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