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心病狂!男童被害繼父拋屍化肥廠,因怨恨兒子不服管教

廣東 刑法 不完美媽媽 法律 開平市 中國經濟網 2019-07-07

來源:北晚新視覺

7月1日早上,8歲男童關某某在廣東開平市赤坎鎮紅溪長安村走失。3日,@廣東開平公安 通報,警方在赤坎鎮某廢棄小學的廁所化糞池裡發現一具男童屍體,經現場勘查,證實為失蹤男童關某某,系他殺。

喪心病狂!男童被害繼父拋屍化肥廠,因怨恨兒子不服管教

據@廣東開平公安 最新通報,7月3日,警方在赤坎鎮某廢棄小學廁所化糞池內發現男童關某擇屍體。

喪心病狂!男童被害繼父拋屍化肥廠,因怨恨兒子不服管教

視頻截圖

經偵查,警方於當日抓獲犯罪嫌疑人關某敏,系男童繼父。經審訊,犯罪嫌疑人關某敏如實供述因怨恨兒子不服管教將其殺害的犯罪事實。目前,關某敏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網友評論

網友對此表示憤慨:“希望嚴懲”“喪心病狂”

也有網友表示:真是可憐的孩子

“大義滅親”應以故意殺人罪論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由於生命權利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實際被殺,不管殺人行為處於故意犯罪的預備、未遂、中止等哪個階段,都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

對所謂“大義滅親”的行為,應以故意殺人罪論。我國不承認“家法”,對一切違法犯罪人都應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法律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自處死他人。行為人對違法犯罪的親屬,也只能交由司法機關處理,私自處死違法犯罪親屬的,同樣構成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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