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前父親因兩元錢被害,21年後兒子發帖申冤:警方已成立專案組

新京報訊(記者 王瑞文)21年前,陳海龍4歲,他的父親陳進德死在湖南省江永縣瀟浦鎮紅巖磚廠。

2019年,陳海龍25歲,他在網上寫下《父親21年前被打死一案遭江永警方故意隱瞞》,受到廣泛關注。隨後,江永警方告訴陳海龍,他們已經成立專案組,準備重新調查此事。

今日(6月24日),江永縣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員向新京報記者證實了陳進德被害案已成立專案組的消息。

21年前父親因兩元錢被害,21年後兒子發帖申冤:警方已成立專案組

陳進德(右一)入伍時與戰友的合影。 受訪者供圖

家屬稱凶殺案21年未立案,警方曾出面調解

6月18日,湖南省江永縣瀟浦鎮的陳海龍在網上發佈《父親21年前被打死一案遭江永警方故意隱瞞》,文章稱,21年前,父親陳進德開拖拉機去鎮上的紅巖磚廠拉磚頭時,被磚廠工人楊海洋打死,至今都未立案。

6月24日,陳海龍告訴新京報記者,文章確係自己所發,他希望還家裡人一個公平。

陳進德的妻子,陳海龍的母親劉運嬌告訴新京報記者,1998年8月8日下午4點多鐘,自己得到丈夫被人打死的消息:“我拖著三個小孩子去的磚廠,看到一地的血,他(陳進德)就躺在那裡,我當時就暈倒了,後面都是家裡親戚幫忙處理的後事。”

21年前父親因兩元錢被害,21年後兒子發帖申冤:警方已成立專案組

劉運嬌(中)與兩個女兒的合影。 受訪者供圖

陳海龍提供給新京報記者一份調解書,加蓋了江永縣瀟浦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公章。它認定,1998年8月8日,在磚廠發生凶殺案,凶手已在追捕之中,不在調解範圍。

此外,調解書還提到,磚廠應賠償壹萬肆仟元整,達成協議之後,家屬不再追要一切費用,不準以任何理由干擾磚廠正常的生產,否則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調解書的落款處有以下簽名:調解單位江永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瀟浦鎮綜治委等相關機構的負責人,磚廠代表,以及死者妻子劉運嬌、死者哥哥陳井進、死者的大舅子劉運中,落款時間為1998年8月22日。

但劉運嬌告訴記者,自己不識字,從未簽過這份調解書。陳海龍稱,當年母親的名字是舅舅劉運中所籤:“從那以後,我父親的案子再也沒有任何消息,楊海洋也找不到人了。”

案發時任瀟浦鎮黨委書記的鄒運榮也證實了調解書的真實性,他表示,當時瀟浦鎮綜治委曾與江永縣公安局共同調解該案,並簽訂了一份調解書:“調解書只是維穩工作,避免磚廠和死者家屬之間的矛盾激化。”

21年前父親因兩元錢被害,21年後兒子發帖申冤:警方已成立專案組

1998年,陳進德家屬簽訂的調解書。 受訪者供圖

目擊村民:打牌引發矛盾後被拖拉機手搖把打死

兩名自稱在事發現場的村民告訴新京報記者,當時陳進德開拖拉機來磚廠拉磚,和磚廠工人楊海洋在一起打牌,陳進德輸了兩塊錢,這時候磚頭裝滿了,他準備走,說下次再給,就起了爭執,楊海洋拿起拖拉機的手搖把打了陳進德。

村民何先生表示,兩三分鐘後陳進德就倒下了,一地的血,警察到的時候,楊海洋已經跑了。

陳海龍告訴新京報記者,從小到大,家裡人一直襬脫不掉父親被害的陰影,他常聽當時在場的人說起案發當天的情景。

家屬稱警方成立專案組後曾要求刪帖

2019年6月,陳海龍在網上發帖後,江永縣公安局曾告知他,父親陳進德被害一事已成立專案組重新調查。

陳海龍告訴新京報記者,多名自稱為江永縣公安局警察的人曾要求家屬刪除相關文章:“這些東西發出去之後會對破案有一些影響,所以我們來也是儘量的想讓你把這些賬號註銷,把這些內容刪掉,不要發了。”

6月24日,江永縣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確有成立陳進德被害案專案組一事,但具體情況不便透露。

江永縣公安局何姓警官告訴新京報記者,對於陳進德被害案是否立案,自己不便接受採訪。對於警方曾要求陳海龍刪帖一事,他則表示不便透露。

新京報記者 王瑞文

編輯 郭琛

校對 吳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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