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舊改新政:2/3業主同意即可實行政府裁決'

""廣東舊改新政:2/3業主同意即可實行政府裁決

本報記者李未來 見習記者黃瓊 深圳報道

幾戶業主就能阻礙整個舊改項目推進的情況,將不會再發生在廣東。

9月4日下午,廣東省人民政府發佈《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改革加快推動“三舊”改造促進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根據各地反映的“三舊”改造入庫門檻高、規劃調整難、稅費負擔重、土地徵拆難規劃調整難、審批門檻高、稅費負擔重、土地徵拆難等問題。 堅持問題導向和系統思維,提出19條針對性的改革措施。

其中在第16點中提到,“三舊”改造要強化行政司法保障,實行政府裁決和司法裁判。這意味著將來在“三舊”改造過程中遇到遲遲不願簽約的釘子戶時,只要超2/3業主同意即可申請政府裁決,100%同意率的這道高門檻已經不復存在了。

舊改項目因100%同意率擱淺

從2010年被列入全市首批舊住宅區城市更新項目,到2019年仍有4戶業主拒絕簽約,深圳市羅湖區木頭龍經過長達10年的拉鋸戰,項目仍被擱淺,至今這剩下的最後4戶業主仍拒絕談判、拒絕簽約,讓項目再次陷入僵局。

根據深圳此前的政策,因規劃統籌需要確有必要納入拆除範圍的零散舊住宅區,權利主體的城市更新意願應當達到100%。

也就是說,只要有一戶業主不簽約,整個舊改項目就可能無法推進。

深圳推出首批舊住宅區改造計劃至今已有9年的時間, 8箇舊住宅區包括木頭龍、金鑽豪園、龍溪花園、華泰小區、南園新村、橋東片區、鶴塘小區及沙河商城、海濤花園。但這批小區的改造進度卻不甚理想,直到2017年,只有南山鶴塘小區率先實現了“雙百”,截至去年9月底,僅3個小區實現了100%簽約。

超2/3業主同意即可申請政府裁決

此次廣東舊改新政在簽約率方面作出了較大的調整,由原先的100%簽約率,降低到現在的2/3,這對於市場主體(一般是開發商)以及多數同意舊改的住戶來說都是福音。

《意見》明確,對由市場主體實施且“三舊”改造方案已經批准的拆除重建類改造項目,特別是原有建築物存在不符合安全生產、城鄉規劃、生態環保、建築結構安全、消防安全要求或妨害公共衛生、社會治安、公共安全、公共交通等情況,原權利主體對搬遷補償安置協議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符合以下分類情形:

土地或地上建築物為多個權利主體按份共有的,佔份額不少於三分之二的按份共有人已簽訂搬遷補償安置協議;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不少於三分之二且佔總人數不少於三分之二的權利主體已簽訂搬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除範圍內用地包含多個地塊的,符合上述規定的地塊總用地面積應當不少於拆除範圍用地面積的80%;屬於舊村莊改造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及不少於三分之二的村民或戶代表已簽訂搬遷補償安置協議。原權利主體均可向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申請裁決搬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合理性,並要求限期搬遷。

同時《意見》提到,發揮政府補位作用。對於市場主導的拆除重建類改造項目,市場主體已徵得第16點規定比例的原權利主體同意,但項目仍難以推進,在政府規定的期限內無法與所有原權利主體達成搬遷補償協議的,該市場主體可申請將項目轉為由政府主導的方式推進。市縣級人民政府可在現有工作基礎上繼續推進土地、房產徵收(收回)工作,並對經核定的市場主體前期投入費用予以合理補償。

專家:舊改現實對滯後政策的一次強力糾正

廣東省房地產研究會執行會長韓世同針對該政策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雖然“舊改”在廣東已經不是新鮮事物了,但這是一份推動和促進舊改的綱領性文件。三舊改造當中最艱難的就是面對釘子戶的問題,而本次這一系列的指導意見,對於推動廣東的“三舊改造”,我認為是非常有價值的,將會起到非常好的推動和促進作用。

韓世同認為,當下應關注如何解決當前舊改當中面對和存在的難題。這19條措施當中提到在必要的情況下“市場主導不了,就由政府來主導”。我們看到城市建設發展中政府主導的市政、大型公建配套設施項目的拆遷即使很難,但最終都是可以達成的。因為政府還是有很強的行政推動能力的。

中國綜合開發研究院旅遊與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宋丁就此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廣東意見是舊改現實對滯後政策的一次強力糾正,2/3以上概念必將顛覆現有政策。深圳會很快出跟進新政。

責任編輯:李未來 主編:張豫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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