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繳交安置房補差額

購房 房產 福建閩南網 2017-06-16

[泉州新聞-閩南網]

晉江: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繳交安置房補差額

­ “我是青陽街道的拆遷安置戶,目前安置房正在交房,需繳交住宅補差額,能否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繳交該部分費用?”前日下午,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晉江市管理部主任張曉光輪值接聽市長專線電話。

­ “你反映的情況是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針對許先生的情況,張曉光補充道,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只能用於繳交安置房的補差額,而且只有擴購部分才能使用,而車庫、店面、裝修等都不屬於住房公積金提取的適用範圍。“要補差價的職工可以憑藉拆遷協議、補償協議、財務結算書、繳款通知書、相關身份證明到晉江住房公積金櫃臺辦理賬戶餘額提取手續。”

­ 記者瞭解到,4月10日開始,晉江執行了新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新舊政策之間有什麼變化?“一是取消住房公積金當首付的政策。”張曉光告訴記者,去年5月1日開始,對於購買首套房、首改房的職工,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繳納購房的首付款,截至今年4月9日,大概11個月時間,總共有1652個人使用住房公積金當首付,金額大概為1.7億元。

­ “還有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貸款准入的時間條件、貸款間隔期限。”據介紹,夫妻雙方均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80萬元調整到60萬元,單方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仍為40萬元;職工須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2個月,方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家庭已使用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結清貸款本息滿12個月後,方可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

­ 此外,職工家庭第二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繼續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職工家庭發放貸款。

­ 據悉,截至今年5月31日,晉江住房公積金歸集的單位數是2407人,繳交住房公積金的人數是105447人,住房公積金餘額是26.77億元,住房公積金貸款餘額是46.34億元;今年1月份到5月份,住房公積金的歸集額是3.82億元,提取金額(包括逐月還貸提取)是2.62億元,發放的貸款總共是1884筆,金額是8.94億元。整個晉江的住房公積金購貸使用率達到了173%。(記者 林心怡 通訊員 陳嘉凡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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