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寄漲價通知給購房者 開發商“違規銷售”被立案調查

購房 西安 跳槽那些事兒 華商報 2019-04-14
郵寄漲價通知給購房者 開發商“違規銷售”被立案調查

華商報訊(記者 佘暉)在爛尾4年後,西安市米秦北路觀瀾天下小區1號樓的買主沒等來複工交房的消息,卻看到了開發商貼出的一紙通知,稱要麼接受漲價2300元/㎡,要麼退房。4月9日《華商報》A04版對此進行了報道。兩日來,購房者相繼接到開發商郵寄送達的通知,購房者不知該怎麼辦,多方反映問題依然未得到解決。

接到開發商郵寄的漲價通知

購房者多方反映尋求解決途徑

日前,樑先生接到日期為4月9日的EMS郵件,打開是一份通知,內容與售樓部所貼通知相同,只是通知正文一開始在“尊敬的一號樓各位購房人”後面手寫了樑先生的房號。“這是新聞報道當天寄出的。”樑先生認為,這是開發商向購房者的示威行為。

為了尋求幫助,購房者們分別趕到多個部門反映此事,但至今沒有進展。“滻灞生態區管委會表示,他們沒有辦法;房管局說是滻灞生態區管委會的事;物價局說他們管不了;省質監局說他們一直在努力。”

主管部門立案調查

但對整體問題解決無良策

據購房者介紹,此事涉及開發商違規銷售、私自漲價,主要牽涉房管部門和觀瀾天下小區所在區域滻灞生態區管委會。昨日下午,華商報記者陪同樑先生等購房者一起走訪了這兩家單位。

“我們已經約談了開發商,也針對他們的做法下發了通知。”西安滻灞生態區管委會城改辦一名工作人員說,此事的關鍵點是復工資金問題,管委會一直在想辦法,但一切方案和舉措都需要協調各方面的認可。因為開發商目前因官司被法院查封賬目,正採取的措施能否順利實施還是未知數,因此無法給業主一個承諾。

在樑先生要求下,這名工作人員拿出近日下發給開發商的通知,但只許觀看不得拍照。通知大意是,開發商未經購房者同意擅自處置的做法不妥。該工作人員表示,若開發商無視此次約談和通知,“那就再約談,再發通知。”

西安市住建局一科室多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對銷售違規以及開發手續等問題負責,但對該開發商的漲價行為無法規範。“涉嫌違規銷售問題已立案調查,會對開發商作出處罰。對開發商的漲價行為一般採用屬地兜底原則,既然把這個開發商和項目引進了轄區,滻灞生態區管委會就應負責。”其他工作人員建議,樑先生等購房者可找滻灞生態區管委會,如果管委會推脫不管,則可以去紀委告其不作為。

律師:變更合同需要雙方協商一致

北京大成(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韓朝澤表示,業主與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雙方就商品房基本情況、商品房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等內容進行了明確約定,該合同對雙方當事人都有約束力,業主具有支付商品房價款的義務,相應的,開發商也有義務如期交房並協助業主辦理相關手續。

合同簽訂後,開發商單方面向業主提出漲價要求,該要求屬於合同內容的變更,需要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本案中業主方不同意變更合同內容,開發商就應按照原合同適當、全面地履行義務。開發商單方漲價,通知業主不交錢就退房的行為嚴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業主有權要求開發商按照原合同約定繼續履行義務。此外,業主還有權請求其賠償因遲延交房給自己帶來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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