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0人被刑拘!都是因為同一件事

高青 淄博 摩托車 刑法 魯中晨報 2019-06-27

記者 賈亮

通訊員 張躍峰 陳小月

晨報淄博6月24日訊 6月21日,高青交警大隊對10名涉嫌危險駕駛罪人員進行了集中執行刑事拘留。據瞭解,這10名醉駕人員酒精檢測結果最低值為87.75mg/100ml,最高值則到了260.26mg/100ml,下面是三起典型案例。

一司機血液酒精含量

達260.26mg/100ml

2019年3月5日,楊某某飲酒後駕駛一輛魯MQ7XXX號黑色錢江牌二輪摩托車從高青出發準備去周村,下午2點20分左右,在沿唐北路由北向南行駛至唐口橋北側時被民警查獲。經檢測,楊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260.26mg/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

醉酒駕摩托 朋友大膽坐

2018年12月18日下午3點35分許,高青交警大隊民警在高城鎮袁家橋設崗查糾違法行為,醉酒駕駛一輛黑色無牌彎樑豪爵二輪摩托車的孫某某被民警當場查獲,孫某某的朋友居然還敢坐在他的摩托車後座,真是大膽啊!據悉,孫某某的酒精呼氣值達150mg/100ml,到醫院抽血檢測後得到的數值為151.25mg/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

無證司機酒駕小型客車

2019年3月5日,高青交警大隊民警在蘆湖路蘆湖大橋附近設卡查糾酒駕醉駕違法行為,當天下午2點30分許,民警在對一輛魯C6XXX3號大眾牌小型普通客車進行檢查時,車主李某一打開車窗民警便聞到他身上有一股濃烈的酒味。民警對李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測試結果為175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而李某卻不認同該檢測結果,民警帶李某到醫院抽血檢測後得到的數值為185.84mg/100ml。

經查李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無證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

高青交警提醒:醉酒駕駛機動車不僅危害自己安全,也威脅著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希望廣大駕駛員通過這些案例吸取教訓,文明出行,拒絕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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