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山一對父子提取公積金被要求證明“你爸是你爸”

房產 人民網 人民網 2017-10-06

近日,有群眾反映,在榆林市住房公積金橫山管理部提取公積金時,父子二人在現場的情況下,被要求出具“父子關係”的書面證明材料,橫山區住房公積金管理部負責人稱,“規定就是這樣,沒有公章證明肯定不能辦理”。

市民反映:橫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要求出具奇葩證明

家住橫山區的李先生說,兒子在城區購買了一套住房,他想把數萬元公積金取出來湊首付款。當拿著購房合同等相關票據,跟兒子一起去橫山區住房公積金管理部辦理提取業務時,被告知必須要提供蓋著公章的“親屬證明”材料。

“我因為工作原因早就把戶口遷出去了,跟兒子不在一個戶口薄上。”李先生說,之前聽網上曝過類似的“奇葩證明”,沒想到卻讓自己遇到了,要證明自己和兒子是“父子關係”。

橫山區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的工作人員說,親屬證明可以讓派出所開具,也可以讓街道辦或者工作單位開具。李先生隨後聯繫了轄區的派出所、鎮政府等,但對方明確表示,無法核實父子關係,而且類似的證明早已不再開具。

橫山公積金管理部:規定就是這樣的,沒辦法

9月25日,記者來到了位於一棟居民樓四樓的橫山區住房公積金管理部,該管理部負責人劉凱說,支取家庭直系親屬的公積金,需要提供本人與材料所有人親屬關係證明。“就是這麼規定的,必須要蓋公章的書面證明,不然辦不了”。

對於派出所等機構已經暫開類似證明的情況,劉凱說,住房公積金管理部信息有限,無法證實父子二人是“父子關係”,“想辦法去開,實在開不出來,那肯定沒辦法辦理”。

9月27日,榆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表示,中省政策規定可以支取直系親屬的住房公積金,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基層工作人員為了圖方便,要求群眾必須出具公章證明。

“實際上,父子雙方寫個親屬情況說明,也應該給予辦理,不一定非得要公章證明。”上述負責人也表示,“提取公積金的話,畢竟涉及到數萬元的資金,弄不好就要有經濟糾紛。”(記者 馬廣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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