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起江門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 最高可繳3331.9

房產 新浪樂居 2017-06-23

7月1日起我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 市區職工每月 最高可繳3331.95元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印發《關於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工作的通知》,將於7月1日起開展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工作。根據《通知》,市區(蓬江、江海、新會,下同)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均為3331.95元,民營企業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均為1999.17元。四市(台山、開平、鶴山、恩平,下同)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均為3068.30元,民營企業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均為1840.98元。另外,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均為67.5元。

住房公積金 繳存比例介於5%—12%

據瞭解,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年度是當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存款利息劃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結息後,單位和職工可以在規定的範圍內申請調整下一個繳存年度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按照我省規定,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為2016年度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且不能低於我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1350元/月),不能高於規定的限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低於5%,不能高於12%。根據該規定和市統計局公佈的有關數據,2017年度,市區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7766.25元,民營企業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6659.75元。四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5569.15元,民營企業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5341.49元。職工2016年度月平均工資在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月繳存基數上限之間的,按實計繳,高於月繳存基數上限的按月繳存基數上限計繳。

2017年度市區職工月繳存額上限同比增加352.5元

記者留意到,2017年度,市區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3331.95元,四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3068.30元;而2016年度,市區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2979.45元,四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2705.30元;2015年度,市區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4449.83元,四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4014元。

對比不難發現,我市2017年度的月繳存額上限高於2016年度,但低於2015年度。

原來,2016年8月1日以前,我市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為5%—20%。根據《關於規範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江建〔2016〕222號)精神,2016年8月1日起,我市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上限由20%下降至12%。

單位業務預約號

從每天27個增加到45個

為了方便單位辦理年度調整,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會在7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每個預約時段(半個小時)增加2個單位業務預約號。原來每天27個單位業務預約號,增加後每天有45個單位業務預約號。

單位可通過“江門114”微信公眾號和“僑都之窗”預約,還可以登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申請預審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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