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區紀委、區監委通報5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反腐倡廉 法律 農村 北京市通州區信訪辦 2017-08-03

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營造風清氣正的幹事環境,是建設北京城市副中心重要的政治保障。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上強調,要懲治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著力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

2017年以來,全區紀檢監察組織深入開展“嚴肅查處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工作,嚴肅查處了一批侵害群眾利益的違紀違法問題。為進一步深化專項工作,加強警示教育,現將5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通州區青少年活動中心信息部原主任王玉受賄問題。

2009至2011年間,王玉利用職務便利,多次通過違反招投標規定的手段,幫助參加投標公司中標,並索取人民幣共計49.3萬元。王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已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通州區於家務回族鄉東馬各莊村王振國利用職務便利將集體財物佔為己有問題。

2002年至2008年,王振國利用在村委會工作的職務便利,在未繳納電費的情況下,私自為其個人持有的電卡充值人民幣11786.4元。因其還存在其它違反國家財經管理法律法規問題,王振國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3.通州區永樂店鎮半截河村原黨支部書記、原村委會主任張千浦和原黨支部書記、原村委會主任王士強等騙取國家強農惠農補助資金問題。

2007年至2008年間,半截河村經村“兩委”班子成員商議,由張千浦籤批,以虛報冒領手段騙取糧食直補款共計人民幣67萬餘元,用於村務支出。2009年至2013年間,經王士強個人決定,半截河村沿用2007年、2008年做法申報套取糧食直補款共計人民幣164萬餘元,其中30餘萬元用於村務支出或以自行購買商業保險名義發放給村“兩委”工作人員。張會來、鄧光華負責該村當時糧食直補申報工作,填寫虛假材料騙取上述糧食直補款。張千浦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王士強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張會來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鄧光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通州區永樂店鎮財政所李華挪用公款問題。

李華在永樂店鎮財政所從事出納工作期間,利用負責管理永樂店鎮人民政府銀行賬戶的職務便利,於2016年1月、12月,先後五次從該賬戶向其個人賬戶轉款共計人民幣761萬元,用於個人進行股票交易活動。李華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已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5.北京通州新世紀園藝農場原職工杜林福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侵吞多項惠農補貼問題。

2009年至2014年間,杜林福利用管理北京通州新世紀園藝農場土地種植及相關工作的職務便利,申領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和雹災補貼款共計人民幣164095元,均予以非法佔有侵吞。杜林福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已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北京通州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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