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落實“兩個責任”不力 16名廳官被省紀委約談

反腐倡廉 法制 時政 新民網 2017-05-06

楚天金報訊 金報訊(記者趙貝)近日,湖北省紀委對16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廳級領導幹部進行了工作約談,他們分別來自省直部門、高校和國有企業,其中10人是單位一把手。

被約談的情況分別為:單位檢查考核得分排名靠後且低於80分的2個,單位領導班子作風狀況評價等次為“差”的5個,單位領導班子民主測評綜合滿意率低於60%的1個,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多人作風狀況被評為“一般”等次的2個,本人民主測評綜合差評率或廉潔自律差評率高於5%的5個,2015年被髮函提醒、2016年民主測評綜合差評率又高於3%的1個。

據介紹,我省先後出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暫行辦法》《黨風廉政建設“一票否決”暫行辦法》《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作風狀況評價暫行辦法》,對工作約談的對象、方式、程序等作了細緻的規定。上述制度出臺以來,省紀委共對39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廳級領導幹部進行了工作約談。

省紀委還會將約談對象的基本情況及約談事由通報給省委組織部,作為幹部選拔任用、獎勵懲處、評選表優的重要依據。在責任制年度考核時,對上一年度約談對象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抽查,發現整改不及時、不到位以及敷衍應付等情形的,責令限期改正。對拒不整改的,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予以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去年,省委組織部按照省紀委建議,調整了1名整改不到位的廳級領導幹部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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