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縣殘聯等4個單位“兩個責任”分級約談工作落實不力情況的通報

反腐倡廉 法制 時政 貴州網 2017-06-16

2017年5月13日,縣委印發了《松桃苗族自治縣開展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分級約談方案》的通知(鬆黨辦發〔2017〕105號)。根據縣委工作安排,各鄉鎮(街道)、各部門須於2017年6月5日前將《黨員幹部約談情況登記表》、《黨員幹部約談情況統計表》和工作開展情況報縣紀委,由縣紀委彙總後報市紀委。截止6月14日,縣殘聯、縣郵政局未開展約談工作;縣中心血庫和縣電信局分別於6月2日和6月5日開展了約談工作,但未在規定時限內上報相關材料。以上4個單位對縣委工作安排部署重視不夠、執行不力,經請示領導同意,決定對其進行通報批評,並扣除該單位2017年度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考核相應分值。

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切實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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