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歲老太在養老院被一老漢打傷,打人者兒子:父親脾氣不好

法律 嵩山 社會 大河網 2018-12-03

河南商報記者 劉鶴洋/文 受訪者供圖

養老院是老人頤養天年的地方,在養老院出意外是誰也不願意看到的情況,可是登封的李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事,母親在養老院被另外一名老人打傷,但醫療費問題卻一直沒解決。

【事件:老人在養老院被打】

12月2日,登封的李先生向河南商報記者反映,自己母親在養老院被打受傷,但是現在卻無人願意承擔責任。

69歲老太在養老院被一老漢打傷,打人者兒子:父親脾氣不好

(李先生母親入住的中嶽養老院)

之前李先生因為工作原因,經過和家人協商以及對市場的考察,將69歲的母親送到了登封市中嶽養老院。但是在11月27日卻發生了意外,母親在養老院被另一位老人打傷。

​ "打人者是住在養老院的另一位老人 ,據養老院的人說已經快80歲了。"據李先生介紹,養老院的房間是套間,老人走錯屋門去了另一個房間上廁所,結果被住在該房間的一位老大爺用柺杖在頭上打了一個血窟窿。

李先生說,事發後養老院通知家屬一起送老人去了醫院,但是在交付了一千多塊錢後就沒有再過問,打人者子女更是從未露面,中間只託人來醫院瞭解過情況,更沒有承擔過醫藥費。目前花費達到了數千元,老人仍在治療中。

69歲老太在養老院被一老漢打傷,打人者兒子:父親脾氣不好

(2018年11月27日,李先生母親在養老院被打傷,在醫院治療。)

李先生告訴河南商報記者,事後自己也報警了,警方也立案出警了,但是多次聯繫肇事者家屬始終無果。除去養老院支付的一千多元費用,所有的支出都是自己家人在承擔,很不公平。

【迴應:養老院已盡到第三方責任】

養老院樓層工作人員慄女士告訴河南商報記者,在事發的第一時間養老院工作人員就通知了老人家屬並送入醫院醫治,支付了1600元的費用,已經盡到了作為第三方的責任。至於其他的事情,應該找打人者的子女解決。

據慄女士介紹,打人的老人姓毛,有一兒一女,現在養老院也聯繫不上毛大爺的孩子了,12月份養老院的住院費也沒有交,對於這種情況,院方也沒有辦法。

69歲老太在養老院被一老漢打傷,打人者兒子:父親脾氣不好

(李先生母親入院診斷結果)

河南商報記者聯繫了毛大爺的女兒毛女士,毛女士稱如果自己兄弟願意出錢,她可以和兄弟共同承擔費用,"中間我也找人去醫院看過,如果能找來他(毛大爺兒子),我倆坐下協商,可以一人出一部分錢。"

記者通過養老院提供的聯繫方式撥通了毛大爺兒子的電話,對方稱父親平日裡脾氣就不太好,父子關係也不和,既然是父親把人打傷的,就應該由他本人承擔責任,自己不負責也不出費用。

【律師:如果養老院存在過錯 應承擔相應責任】

隨著人口老齡化,越老越多的老人選擇去養老院或者老年公寓安度晚年,養老院與老人及家屬之間的民事糾紛不斷增加。老人在養老院受傷,這個責任應該由誰來承擔?

河南舉直律師事務所王律師分析,就此事件中毛大爺是完全民事行為責任能力人,根據《合同法》,養老院在接納老人時即與老年人或其家屬建立了護理服務的合同關係,養老院應當按照護理合同的約定,履行其妥善護理老人的義務。老人在養老院託養期間受傷,證明養老院未妥善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對老人的傷情存在管理錯誤,應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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