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合砸毀他人祖墳石碑,蠻橫男子被昆明尋甸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 法制 社會 昆明尋甸警方 2017-03-27

人與人之間的和諧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而和諧的人際關係最重要的是溝通理解,是一種發自內心的相互尊重,相互關心,相互幫助。而在前不久,昆明市尋甸縣羊街鎮的兩個村民就因為一點小事就傷了和氣,也破壞了和諧的氛圍。

3月14日,尋甸縣公安局羊街派出所接到村民葛某電話報警稱自己家祖墳的石碑被人砸毀,請公安機關處置,接到報警後,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趕到現場瞭解情況。

一言不合砸毀他人祖墳石碑,蠻橫男子被昆明尋甸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原來,家住昆明市尋甸縣羊街鎮大留所村的楊某和葛某因祖墳問題起糾紛,並爭執起來,隨後,楊某不聽旁人的勸阻,一氣之下便用石錘將葛某家的祖墳石碑砸毀。

一言不合砸毀他人祖墳石碑,蠻橫男子被昆明尋甸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因為涉及鄰里糾紛,民警將雙方當事人通知到派出所進行調解。在民警的耐心調解下,報警人葛某同意讓步,不再追究楊某的責任,只要求楊某賠償其石碑損失,但楊某拒不認錯,也不同意賠償葛某的損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規定,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尋甸縣公安局依法給予楊某行政拘留十四日處罰。

本來只是一點小事,兩個人互相理解,彼此都讓一步,可能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也不會因此而傷了兩家人的和氣,破壞整個村子的和諧氛圍。其實,只要你對他人好一點,寬容一點,友善一點,就會發現,和諧就在你我的身邊。


通訊員:安德義,編輯:李謹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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