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上小黃車 送達不求人

法律 自行車 法制 社會 襄陽高新區法院 2017-06-14
騎上小黃車 送達不求人騎上小黃車 送達不求人

今年5月的一天,胡某來高新法院起訴離婚,承辦法官董嘯收到該案後,決定立即送達。但由於案多車少,警車因辦案需要已全部被調出在外,院裡當時沒有警車可用,如果等待外出警車回院,肯定會耽誤送達時間。怎麼辦呢?走出法院,董嘯和書記員小程發現,法院門口停著幾輛共享單車,當即靈機一動,決定掃碼租車,騎著租來的自行車前去被告家送達。到了被告周某家,周某看著騎自行車辦案的法官覺得很驚訝。經過耐心細緻的調解,周某痛下決心,願意盡全力挽回這段婚姻。次日,胡某和周某攜手來到法院撤訴,並表示:“我們一定好好過日子,再也不麻煩法官大熱天騎著自行車跑路了。”

通過這次辦案,董嘯受到了啟發。一個多月來,他帶著書記員騎著共享單車上門送達調解10餘起,既節約了司法資源,減輕了送達成本,同時又得到了當事人的認可,獲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董法官笑著說:“騎上小黃車,送達不求人。”

編輯: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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