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民私拆小區圍牆佔為己有,被鄰居告上法庭

法律 二手房 法制 社會 大河客戶端 2017-06-20

近日,鄭州市管城回族區法院受理了一件相鄰關係之間的糾紛案件,被執行人王某某先後兩次擅自改動小區內公共圍牆佔為己有,面對判決結果卻不以為然,最終在執行幹警的努力下王某某答應三天內拆除違規建造的設施。

●案情回放

“法官你看,這就是王某某的違規建造,把小區圍牆都給拆了,修了個臺階,都蓋成自己家的,簡直太過分了!”鄭州市隴海東路某小區內,鄭州市管城回族區法院的執行幹警剛到達現場就被申請人及其親屬拉到了被執行人家門口。矛盾還要從兩年前說起,2014年年底被執行人王某某通過二手房交易,在管城回族區隴海東路某小區購買了一套位於一樓的房產,並與2015年將位於自家北部的小區公共圍牆(柵欄)拆除,後經轄區派出所、區教委、社區督促,恢復原狀。之後為了經營方便(用自己住房自辦了房屋中介機構),在未經區教委物業方和小區其他業主同意的情況下,王某某又趁夜晚擅自將小區的外圍牆(柵欄)拆除,並將背面臥室的窗戶打開改造成正門,還搭建了一段水泥臺階,延伸至街道。另,在房屋南側陽臺打開了一條通道,且將正常出入的一樓東戶家門封閉。王某某的做法對小區其他業主的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造成了影響,且引起了部分業主的強烈不滿,多次勸阻無效,業主薛某、於某、姚某等五人將王某某告上法庭。

該案經過兩審終審,王某某被判將非法所建的鐵柵欄拆除,封閉打通的通道,把小區居民樓通道恢復原狀。

●執行過程

判決生效後,王某某對判決書內容置之不理,執行幹警多次聯繫被執行人王某某,均沒有迴應,電話不接,到其家中找了多次始終沒見到被執行人,向王某某發出的執行通知書也被退回。

2017年5月22上午,執行法官得知被執行人王某某就在小區內,立即再次前往該小區,試圖協調糾紛,但協商半天,對方不以為然,無奈之下執行幹警遂將被執行人王某某拘傳至法院。隨後,執行法官告知王某某法院判決書已生效,其應該按照判決書中的內容,主動履行義務。否則,法院就會強制執行。執行法官一邊在為王某某普法的同時,一邊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最終,在法官堅持不懈的開導下,被執行人王某某強硬的態度終於有了好轉,承諾會在三天內將通道打通。

●最新進展

近日,王某某已基本將通道恢復原狀。申請人表示能理解王某某的行為,對王某某的知錯能改的態度也表示認可。接下來,執行法官也會繼續敦促王某某履行生效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直至完全履行完畢將小區通道恢復原狀。

來源:河南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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